郑州男子人在飞机卡被刷66351元 银行被判担全责
儿子在从美国回北京的飞机上,郑州市民李先生突然接到银行电话,称儿子用的信用卡刚刚有一笔在加拿大的消费。 李先生要求银行拒付并冻结信用卡,但2天后发现,这笔钱已从卡里划扣。
因未能保证卡内资金交易安全,银行被法院判承担全责,66351元需悉数归还。
怪事
人在飞机上
卡被刷了66351元
为了儿子在美国上学方便,2010年7月,李先生在郑州一家银行开通了信用卡。信用卡有两张,主卡由李先生拿着在国内使用,儿子李寒(化名)拿着附属卡。
2011年5月9日凌晨4:39,睡梦中的李先生接到银行电话。客服人员称,4分钟前,附属卡在加拿大有一笔消费记录,消费9660.43加元,折合人民币66351元。
“这张附属卡是李寒在美国用的,现在是在加拿大消费,他最近去那里旅游了吗?”客服人员提醒李先生,应立即给儿子打电话确认。
但李寒的手机一直关机,李先生想起来,他应该是在回国的飞机上。
出于安全考虑,李先生要求银行拒付,并冻结信用卡。但到了5月11日,他发现这笔钱被划扣了。
争议
银行认为有其他人刷卡可能
“那天凌晨银行给我打了两个电话,我都要求拒付了。”李先生把该银行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李先生认为,作为主卡持卡人,他和银行已形成合同关系,在明确表示拒付的情况下仍划扣这笔钱,银行应当赔偿。
银行方面辩称,在管理卡片交易时,他们没有任何过错。“附属卡长期在国外使用,1年多来一直很正常,我们检验加元交易时的数据和历史正常交易相同。”
此外,银行方面还认为,即使交易时李寒不在现场,也不能排除李寒把卡交给其他人刷卡交易。
判决
银行被判偿还全款
法院审理查明,在交易发生时,李寒在飞机上。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在加拿大发生的购物不是李先生和李寒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有责任对交易安全进行保障,也有责任通过技术手段维护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但该银行接受了扣款,未尽到安全保障和谨慎审查的义务。
同时,该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李寒把附属卡交给他人到加拿大交易,银行应当对过错担责。
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该银行归还李先生、李寒人民币66351元。银行不服,提起上诉。昨天,记者获悉,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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