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妇产医院被指误治误诊院方拒绝出示鉴定书
不久前,河南开封市民朱女士反映,因开封市妇产医院两次误诊、误治导致她在怀孕期间吃了不该吃的药。据记者了解,尽管河南省医学会早已对此案作出医学鉴定。但令人不解的是,当记者向开封妇产医院提出看一下这份医学鉴定书时,院方工作人员却显得格外小心,始终不愿向记者出示鉴定书。
据了解,2011年12月13日,开封市民因没有来例假到开封市妇产医院就诊。经B超和相关检查,院方诊断为:闭经。并给她开了“黄体酮”等药物口服。2011年12月26日,朱女士因“仍未来例假”到该院再次就诊,该院闫金凤医师给予“调经活血片”治疗。随后几天,朱女士一直在服用。
由于在开封妇产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朱女士于2011年12月29日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相关检查发现:朱女士已是5周宫内孕。这时,朱女士才明白自己没有来例假的原因。2012年1月4日,朱女士第三次到开封妇产医院就诊,通过B超检查发现:宫内早孕,活胎。
经过两家医院检查确认自己怀孕后,朱女士高兴的同时突然又感到担忧:因为从2011年12月13日第一次到开封市妇产医院就诊,到12月29日,自己怀孕期间一直在服用开封妇产医院闫金风医师为她开的“黄体酮”与“调经活血片”等药物。而“黄体酮”属于性激素类药物,孕妇应当慎用,“调经活血片”则属于孕妇忌服药物。由此,朱女士忧心忡忡,之后多次找到开封妇产医院反映此问题,但该院并没有给朱女士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随后,开封妇产医院与朱女士将此案提交开封市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今年4月初,开封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开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如是写道:“……闭经诊断治疗前应首先查尿HCG或血HCG排除妊娠。2011年12月13日市妇产医院B超:子宫肌层回声欠均匀,内膜显示欠清楚,未引起重视。”
“2011年12月26日,第二次就诊时停用黄体酮胶囊9天,月经仍未来潮,仍未检查尿HCG或血HCG以及B超检查,造成朱女士误诊。给予调经活血片治疗。朱女士服用调经活血片为停经13周内,为胎儿发育敏感期,停经4~8周为胎儿发育高敏期。调经活血片为孕妇忌服药物(见说明书),孕期应用存在不安全因素。从优生角度建议终止妊娠。开封市妇产医院虽然在朱女士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误治,目前未发现母体损害及胎儿畸形证据。但从优生角度建议中期妊娠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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