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抗战老兵将5000元补助 包括部分原国民党老兵
2015年08月12日 09:18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为
(记者吴为)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将获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抗战胜利65周年之际,民政部、财政部两部门对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元。
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将获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昨日,新京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9月份前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两类国民党抗战老兵可享补贴
据民政部官网消息,此次向部分健在抗战老兵发放补贴是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按中央要求发放的。
民政部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
此次发放的4类对象包括两类国民党抗战老兵,分别为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和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此外还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及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
民政部门解释,参加过抗战,在解放战争全过程中未在乡务农,也未投诚解放军,而是继续在国民党军中效力的国民党抗战老兵不在此次发放补贴之列。按照民政部的公开数据,此次发放的4类发放对象涉及人数共计5万余人。
补贴直接发本人不发亲属
此次发放,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
民政部解释,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是中央财政拨出的专款,只发给本人。如果本人去世,配偶并不在发放范围。民政部介绍,近年来,国家多次提高包括在乡抗日老战士在内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保障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抗战胜利65周年之际,民政部、财政部两部门对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元。
据悉,2010年时在乡抗战老兵全国共计12.3万人。民政部对这部分人员建有专门数据库,并根据地方民政厅(局)每年报上来的最新数字进行数据库更新,死亡人员将从数据库中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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