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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纪委:妇幼保健院原药剂科科长受贿15万


来源:大河网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全市涉医领域各部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是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全市涉医领域各部门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医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但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持观望态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现将六起涉医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原药剂科科长井智勇违纪违法案件。井智勇在任安阳地区医院药剂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药商贿赂共计人民币5万元、价值3.35万元的购物卡以及价值0.8万元的代金券。2015年5月,井智勇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11月,审判机关以受贿罪判处井智勇有期徒刑五年。

2.濮阳市妇幼保健院原药剂科科长申阁田违纪违法案件。申阁田在任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药品供应企业现金15万元。2014年1月,申阁田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9月,审判机关以受贿罪判处申阁田有期徒刑十年。

3.濮阳县卫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开顺违纪违法案件。张开顺在任濮阳县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026万元,收受贿赂21.5万元。2014年12月,濮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开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11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张开顺有期徒刑十年。

4.清丰县阳邵乡卫生院原院长徐发立违纪违法案件。徐发立在任阳邵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报开支等方式,将公款40.32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6月,清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徐发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2年12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徐发立有期徒刑十二年。

5.南乐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和双朝违纪违法案件。和双朝在任南乐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款5万元。2013年12月,南乐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和双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审判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和双朝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6.华龙区岳村乡卫生院原院长翟传义违纪违法案件。翟传义在任岳村乡卫生院院长期间,伙同本单位会计,挪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2.61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7月,华龙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翟传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5月,审判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翟传义有期徒刑两年。

上述涉医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全市涉医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涉医领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从我做起、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涉医领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治理。二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小节严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纪律面前绝不能搞特殊、绝不能有例外。三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查处涉医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党政纪处分的党政纪处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督促司法机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涉医领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涉医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四要从严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要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濮阳县梨园乡后寨村党支部书记金进锋挪用村民低保金问题。2009年至2013年,金进锋将后寨村低保对象任某某的低保金10289元,违规发放给本村村民孙某某、金某某各4000元,并将剩余2289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6月,濮阳县梨园乡纪委给予金进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濮阳县海通乡商锁城村村委会主任商少振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9月,商少振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海通乡政府开展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中,伙同商廷藏编造本村70户贫困户合作种植莲藕项目的虚假材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据为己有。2014年11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4月,濮阳县纪委给予商少振开除党籍处分。

3. 清丰县大流乡任屯村村委主任夏景顺向村民乱收费问题。2009年至2012年,夏景顺负责协助户籍管理工作,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借此机会向群众收取费用,每开具一张入户介绍信收费100元,共12户合计1200元。该款项没有入账,由夏景顺管理,主要用于村级吃喝消费。2015年4月,清丰县大流乡纪委给予夏景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清丰县古城乡叶村村委会主任叶永军受贿问题。叶永军利用职务便利,以协调费的名义索取他人财物505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错误。2015年1月,审判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2015年4月,清丰县纪委给予叶永军开除党籍处分。

5.清丰县六塔乡李家坑村村委会委员王冠瑞违规截留挪用惠民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1年,王冠瑞担任李家坑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私自截留挪用农民补贴资金共计23400元,加重农民负担。2015年4月,六塔乡纪委给予王冠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乐县谷金楼乡梁方山固村党支部书记常聚轩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3月,常聚轩任谷金楼乡梁方山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冒用贫困户名义,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0.8万元。2015年4月,南乐县纪委给予常聚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范县城关镇张扶村党支部书记张和勇违规使用管理资金问题。2013至2014年,张和勇截留挪用县北环路修路占地赔偿款和加油站土地租金共121010元,其中35760元用于小组公益事业,903元用于招待支出,其余款项没有完全发放给群众。2015年4月,范县城关镇纪委给予张和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台前县侯庙镇翟庄村党支部书记田守俭贪污问题。在担任翟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田守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低保政策,为其妻黄花连办理低保手续。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共骗取低保金0.27万元,用于生活开支,其行为构成贪污错误。2014年11月,台前县侯庙镇党委给予田守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华龙区兴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建芳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王建芳作为单位工作人员,违规领取廉租补贴共计2784.6元,2014年5月7日,王建芳将违规领取的廉租房补贴退回,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4年5月,华龙区人民路办事处给予王建芳行政警告处分。

10.开发区胡村乡张田娄村党支部书记张泽民虚报冒领补偿款问题。张泽民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套取征地补偿款29610.69元,其中用于村务支出2700元,用于个人生活日常开支26910.69元。2015年5月,开发区胡村乡党委给予张泽民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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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岩]

标签:药剂科科长 濮阳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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