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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推进教师交流轮岗 保障教师待遇和权利


来源:河南商报

 缓解“择校热”,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我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满两届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都要交

 缓解“择校热”,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我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满两届的校长、副校长,原则上都要交流轮岗。

将来,孩子在普通中小学也可以听到名校名师讲课啦。

任满两届或超6年

校长也要参与轮岗

这次交流轮岗范围,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所在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都要交流轮岗,交流时间不少于3年。

城镇及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20%。

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也要参与交流轮岗,且交流轮岗不少于一届。

另外,按规定这四类人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男超过55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教师及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重大教科研项目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或患病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已有两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

有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普通教师,交流轮岗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在县(区)域内进行。

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方式可多样,主要是为了推动优秀校长和名师到农村,到薄弱学校去任教。

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

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对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会给予倾斜。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任职和参加各项评优评先活动时,有异校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和业绩要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等任教、支教的经历等。

让交流轮岗常态化

保障教师待遇和权利

去年,教育部就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

实际上,我省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方面也已尝试多年。其中,郑州市金水区“人走关系走”的交流轮岗模式,从2008年开始运行,已成常态。

如今,第一个周期的交流轮岗早已结束。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金水区符合条件的1768名教师全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占全体教师的46%,有的学校交流来的教师比例约占70%,教师交流轮岗对缓解“择校热”起到了一定作用。

不过,在着名教育专家熊丙奇看来,让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是项系统工程,要深入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教育去行政化,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

“如不能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和权利,教师交流轮换难顺利进行,也难以起到均衡义务教育资源的成效。”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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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岩]

标签:教师 交流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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