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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水价听证会结束 19名听证人全部赞同涨价


来源:大河报

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9元(其中基本水价3.1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4元(其中基本水价3.2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郑州水价听证会结束19名听证人全部赞同涨价

听证会现场,记者席被一条“绿化带”分隔开。

□记者田园刘瑞朝文许俊文摄影

核心提示|昨天上午9时,郑州市水价改革听证会召开,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博弈,19名听证参加人全部同意调价方案。“涨价可以接受,但要在合理的范围内。”4名听证参加人建议修改调价方案。

据郑州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将成为政府部门定价的重要依据,确定最终价格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水价定价结果。

〈调价方案〉

方案一每立方米涨1.5元以上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1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4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45元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3.9元(其中基本水价3.1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情况分析

按照郑州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85.8%的居民家庭在第一阶梯范围内,9.8%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阶梯范围内,4.4%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根据此方案测算:第一阶梯家庭用户月增支不超过18元(目前,郑州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4元);第二阶梯家庭年用水量超过144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55元;第三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24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2元。

方案二每立方米涨1.6元以上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每立方米10.4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5.6元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到户价格每立方米4元(其中基本水价3.2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情况分析

按照郑州市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有92.8%的居民家庭在第一阶梯内,有5.7%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阶梯内,有1.5%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阶梯内。

根据此方案测算:第一阶梯用户家庭月增支不超过24元,第二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1.6元;第三阶梯居民家庭年用水量超过300立方米后,每多用1立方米水,多支出6.4元。

听证参加人

消费者8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专家学者2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政府相关部门4人,社会组织1人

听证结果

19名听证参加人均支持自来水价格上涨,其中3人支持方案一,10人支持方案二,4人认为两套方案都需要优化和改进,还有2人持其他意见

调价原因

成本不断增加,与价格形成倒挂

在郑州市物价局提供的听证方案要点中提出,郑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原因有四:

首先,随着郑州市市区的水源结构由黄河水替换为“南水”,在水质和用水安全提高的同时,供水成本也大大增加。第二,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配套的水厂、供水管网等建设投入巨大,产生了新的成本因素。第三,供水企业将原有的水厂全部进行了深处理改造,这也增加了成本。第四,动力费、净水原材料等价格上涨,以及必要的供水设施建设、管网改造和服务投入加大,供水成本不断增加,致使供水成本与供水价格倒挂。

在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参加人表示理解调价诉求。听证参加人郑高飞认为,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而自来水价格10年未调整,供水企业连年处于亏损状态,这不利于提高供水水平。适当调高水价,可以激励供水企业进行供水设施改造、管网改造和提高服务。 代表声音

调整幅度能不能小一些?

“水价的调整要照顾到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适当调整可以理解,但调整幅度能不能小一些,给老百姓留个缓冲期呢?”消费者代表徐巧利表示,同意水价调整方案,更倾向于方案一。建议将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每月16立方米。

“第一、第二阶梯的用水量还是以居民基本用水为主,价格不宜过高。”消费者代表牛超军认为,第三阶梯用水大户多数是特种行业,具备能力购买节水器具,可以适当提高价格激励他们节水。

要让困难群体的生计有保障

“能理解上调水价,但政府部门和供水企业应提前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让困难群体的生计有所保障。”在听证会上,消费者殷歌提出建议。

记者了解到,在水价调整后,将对低收入家庭有专门的优待。根据规定,为缓解供水价格调整后对困难家庭带来的影响,对郑州市的低保家庭,继续给予生活用水水价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提高到减免5立方米水费。另外,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元。 信息要公开,犯错要受罚

“自来水调价后,郑州市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方必须承担监督责任,除了对供水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外,还要建立信息披露和惩罚制度。”听证参加人李凯建议,让老百姓实时知道供用水情况,一旦供水水质低于国家标准,可启用惩罚制度,达到一定程度将影响供水企业的下次调价。

消费者代表赵海杰也认为,供水企业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供水成本和供水水质的透明度,多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供水水质监管,不能有任何疏忽大意。

一个疑问

为啥老盯着居民用水?

在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常春质疑说,此次水价调整方案中提到的入户调查,样本为2000户,按自来水家庭人数的起步数4人算,才8000人。而郑州市区2013年的就已经有652万人,这8000人能否代表600多万人的用水情况?

“市民其实心里都明白,水资源浪费的重点还是集中在非居民用水上。”常春说,根据他的调查,非居民用水占郑州市用水量的60%,但此次调价方案却把重点放在居民用水上。其实,如果只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自来水公司的亏损就能够扭转。

在听证会前,他特意委托相关媒体做了网上调查,结果发现有44%的居民月用水量超过12立方米,有59%的人不愿意接受阶梯水价制度。“我认为调价的杠杆应更多放在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上,这样既能减轻城市居民的负担,也能提高事业单位、工商经营单位的节水意识。”

另外,根据《豫发改价管[2014]1179号》文规定,对户籍人口超过5人的家庭,应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所以他认为,自来水家庭人数的起步数不应是4人,应该定在5人,参照其他城市人均用水量最少为每月3立方米计算,第一阶梯应该是每个家庭每月1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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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聪儿]

标签:听证参加人 水价调整 水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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