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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型城镇化改革:以人为本让农民有序变市民


来源:河南日报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城镇化建设亦不例外。“城镇化的主体是人,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必须顺应人民想过好日子、能过好日子的愿望。”省委书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城镇化建设亦不例外。“城镇化的主体是人,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必须顺应人民想过好日子、能过好日子的愿望。”省委书记郭庚茂多次强调。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近年来,我省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教育牵动、住房牵动,公共服务保障、农民权益保障、社会保障,走出了一条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的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之路。

 家门口就业,成为河南农民转移就业“新常态”

“之前我在江苏打工,虽然收入不少,但花费也大,一年下来落不了几个钱。现在在县城上班,工资待遇也不错,离家又近,再也不用背井离乡了!”12月7日,在社旗县产业集聚区红阳机械工业园打工的该县谭营村村民谭建华告诉记者,像他这样从外地回来在产业集聚区上班的不在少数,不少人已经实现了在集聚区就业、在县城买房生活。

社旗县的情形只是我省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拉动农民进城就业落户的一个缩影。以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科学发展载体为平台,我省抓产业带就业,牢牢牵住新型城镇化的“牛鼻子”。去年,全省产业集聚区累计吸纳就业人口占全省新增就业的50%以上,成为我省农民工转移就业的主阵地。在产业集聚区和“两区”的助推下,全省新增转移就业九成在省内,全省城镇化率也由2008年的36%提高到2014年的45.2%。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最紧要的民生,说多少大道理,都不如给老百姓增加一个就业岗位。没有就业的城镇化,必将走入死胡同。”早在2013年12月举行的省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郭庚茂即明确指出,要牢牢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以城镇集聚的产业规模和提供的就业岗位来决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进程。

为促进农民就近进城就业,我省还通过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引导农村未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农民创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创造条件让农民进城生活,有序实现市民化

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要解决就业问题,还要解决居住、教育及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让进城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市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实现常住地的农业转移人口“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

平舆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有二三十万。为解决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难题,平舆县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引导中小学校向城镇集聚。大批农民将子女送往城镇学校读书,在平舆县城区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占城区寄宿制学生总数的九成左右。在吸引大量农村生源的同时,不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开始在县城买房置业,农民成为县城和小城镇购房主力,全县新型城镇化率不断提升。

作为直接成本最高的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无疑是新型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重要一环。在像平舆县这样“教育牵动”的同时,更多的地方直接采取“住房牵动”的办法,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而不是在村里盖房。例如,建立多元化的城镇住房供给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等。一些地方则直接为农民进城购房发放“真金白银”。在此前对黄河滩区家庭购房者给予买房补贴的基础上,12月3日起,濮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民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和二手房每平方米分别补贴150元、100元和200 元。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濮阳市农民购房占比接近一半。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之一,其重点是落实好不同类型城镇落户的政策,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推动进城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在洛阳,本着待遇公平化的原则,该市积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前8个月,全市实现近1万外来人口在城镇落户。同时,82所义务教育学校向农业转移人口开放,共接收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47738名,基本实现了应入尽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河南省推进三个一批人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下一步,我省将鼓励各市、县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发展潜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财政保障能力,有序推进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城实现家庭式、永久性迁移,最终完全市民化。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弥补农民进城成本

农民进城后,在农村的家和地咋办?怎样弥补农民进城的个人成本,增强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动力?近年来,我省在一些地方试点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原有集体财产权“三权”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民相关权益的实现形式,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济源市就是其中的典型。

2014年10月1日对济源市梨林镇北瑞村村民来说,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这天,作为济源市首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公司,济源市北瑞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村里的900多名村民将得到确权的全村990亩土地全部流转出去,成为公司“股东”,今后每年都可享受集体资产赢利后的分红。

作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市,济源市坚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双轮驱动,从推动确权入手,加快承包地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等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目前,济源市的土地流转比例近80%,全市城镇化率达56.4%,城镇化质量总体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梯队。

在孟州,该市出台了《进城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办法(暂行)》和《进城落户农民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暂行)》助力农民进城。该市规定,对于农民在城区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及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方式进城落户,并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原宅基地面积200㎡以下部分(含200㎡)按5万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偿,超过200㎡部分按3万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后实行货币补偿。目前,孟州市三个宅基地退出补偿试点乡镇已复垦宅基地300多亩,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拿到了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补偿资金,其中74%进城购房。孟州市的城镇化进程也因此加快,去年城镇化率达到52.3%。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积极而稳妥推进,这其中,维护好农民权益,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省社科院院长张占仓说。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切实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民相关权益的实现形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将农村资产转化为城市资产,让新型城镇化的进程真正成为让广大群众受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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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秀山]

标签:城镇 农民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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