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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女子左腿患病住院 医生却对其右腿开刀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左腿软骨瘤需要手术,不料,术后却发现好生生的右腿也被医生“动了刀”,连日来,内黄县后河乡25岁的徐晓丽女士提起在内黄县人民医院的“遭遇”很无奈。这种平时在电视剧里才能发生的事情,没想到却发生在自己身上。

左腿软骨瘤需要手术,不料,术后却发现好生生的右腿也被医生“动了刀”,连日来,内黄县后河乡25岁的徐晓丽女士提起在内黄县人民医院的“遭遇”很无奈。这种平时在电视剧里才能发生的事情,没想到却发生在自己身上。

投诉:左腿有病,医生却给右腿做了手术

11月21日上午,在内黄县人民医院住院部9楼915病房,躺在病床的上的徐晓丽告诉大河报记者,现在右腿还有点肿胀,每天需要输液来治疗。她告诉记者,今年11月初,她感觉左腿经常疼痛,经过检查发现是左腿软骨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11月13日,她和家人来到内黄县人民医院住院,经过进一步复查确诊后,主治医生说将于11月15日进行手术。

在徐晓丽的诊断证明及病例上,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看到诊断结果是“左肢骨软骨瘤”,主治医生是周志强。

徐晓丽说,当天手续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出来后,由于下半身麻醉还没有完全消失,她并没有察觉有什么异常。

“主治医生周志强把我拉到一旁,说怀疑我爱人右腿也有病,就私下进行了手术。”徐晓丽的爱人马先生回忆起手术后一幕满腹怒火。马先生说,当时他一听就着急了,打开爱人右腿包裹的纱布一看,发现右腿上果然有个长约5、6厘米长的口子。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找周医生理论,可周医生坚称自己没有错,并称自己是好心帮忙做的。

“医生选错手术部位,这绝对是医疗责任事故。”马先生说,

体检表和病例上都明明写着左腿软骨瘤,医生没有给右腿做检查,仅凭自己的‘怀疑’就私自给病人动手术,这是严重不负责任的。手术有风险,应该是很严谨的,只要医护人员稍微认真核对,严格按照手术要求操作,就不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

马先生告诉记者,事情过去6天了,院方没有一个人过来安慰几句,他也向医院医务科也反映了,医院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而是院方催促他们尽快出院。

调查:院方承认过错,称正在积极协调

11月21日中午12时左右,徐晓丽的家属被该院骨科主任赵军法叫到办公室协商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以病人家属的名义一起进去了解情况。

进入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赵军法和医生周志强,徐晓丽的姑姑向二人提出质疑,问是不是他们存在过错,赵主任解释称,周医生当时做手术时确实存在失误,把徐女士的右腿误认为是患有软骨瘤的腿,手术开始后发现没找到患病区域,医生这才意识到有问题,随后对左腿进行了手术。

赵主任还表示,希望徐女士家属不要去找院领导,他们科室会给协调解决此事。协调期间,给患者手术的周医生坐在一旁始终一言未发。

那么针对此事,该院领导是否知道?为何事情迟迟未得到解决?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该院办公室,见到了办公室的董主任。其表示自己还未听说此事,随后其和该院院长进行核实后表示,现在院方正在积极和病人家属协调此事。

律师说法:医院有责任,患者可提出赔偿

左腿有病需要做手术,内黄县人民医院却把患者没有病的右腿做了手术。记者采访时院方承认有此事,但事情过去6天了却没给患者任何说法,反而催患者出院。医院该负何责任?昨日,记者采访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永民律师。

秦永民表示,根据患者家属提供的证据和医院方相关人员的说法,患者没有过错,这是是医院的单方过错造成的责任事故。如果院方不解决,患者可根据民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据自己实际受到的伤害情况,有权向院方提出医疗过错损害赔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源于大河报客户端、安阳论坛、安阳新闻网等媒体。

[责任编辑:石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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