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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大学生要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才能毕业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4月11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高校美育意见》),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4月11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高校美育意见》),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高校美育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每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意见》明确了高校美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22年,高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高校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多样化、高质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学校美育体系。

《高校美育意见》规定,要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规范公共艺术课程,加强公共艺术课程教材建设,修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

各高校要明确普及艺术教育管理机构,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高校开展学生跨校选修公共艺术课程和学分互认。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意见》要求专业艺术教育要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并从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优化专业设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方面对提升专业艺术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自身优势和跨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美育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此外,《美育意见》指出,专业艺术教育要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高等学校艺术师范专业还要凸显师范教育特质。

为保障高校美育工作,教育部强调,要配齐配好美育教师。按照在校学生总数合理安排普及艺术教育教师,鼓励高校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鼓励高校建立与中小学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等长效机制,建设一批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鼓励高校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

教育部还要求,完善高校美育评价体系,把美育工作及效果纳入普通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更加注重过程及效果评价,发挥专家组织和社会机构在美育评价中的作用。(综合来源于中国教育报、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郭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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