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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南湾湖饮用水源 信阳出台史上最严“禁餐禁泳令”


来源:东方今报

为加大南湾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日前,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

原标题:信阳公职人员请注意!在南湾湖保护区就餐、游泳将被曝光

为加大南湾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日前,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在燕尾岛等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公职人员不得进入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就餐、游泳,凡违规就餐、游泳的,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经多次劝阻无效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通知》被称史上最严厉的南湾湖饮用水水源区域“禁餐禁泳令”。

措施:为保护南湾湖饮用水源 信阳出台史上最严“禁餐禁泳令” 

《通知》指出,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已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燕尾岛湖东大道入口处建设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门禁系统,配备全天候监控设施,并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对燕尾岛岛内原住居民的自有车辆摸清底数并进行登记。其他车辆(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检查的车辆除外)一律不得进入燕尾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听劝阻冲撞门禁系统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进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公职人员进入保护区内就餐、游泳,属初次的,将其姓名、所在工作单位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责令本人在本单位全体大会上作出检查;再次违反规定到保护区内就餐、游泳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全体公职人员务必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自觉带头遵守这项规定,从我做起,影响并带动身边的人积极投入到保护饮用水的行动中。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曾经:治理南湾湖周边地锅饭遭遇执法难

据悉,为更好地保护南湾湖水源地,河南省政府和信阳市政府多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水源地游泳。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首部专门为一个地级市颁发的地方法规。2010年11月,信阳市政府出台了《南湾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规定: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2012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南湾湖被纳入“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成为全国17个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试点之一,也是目前河南省唯一首批纳入试点的项目。2012年11月9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印发《信阳市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方案》。 

但以上禁令,并未减少南湾湖周边的地锅饭。

2015年5月和6月,东方今报就曾两次报道,燕尾岛上的农家饭庄又死灰复燃,废水直接流到南湾湖里。在南湾湖一级饮用水源地附近的燕尾岛区域,部分农家饭庄用快艇拉客到湖边的小岛上就餐,严重污染了信阳人民的“大水缸”。当时信阳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主管部门之一,环保局曾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保护饮用水源地的行动,但依然有个别地锅饭经营者屡禁不止,甚至和执法人员玩“猫捉耗子”的游戏。

针对东方今报的报道,同年5月19日下午4点,信阳市政府召集南湾管理区、环保局、公安局、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开会,副市长张明春表示,东方今报发现的问题客观存在,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严厉打击任何破坏和影响环境的行为。

热议:“禁餐禁泳令”从源头上整治污染获市民点赞! 

记者了解到,信阳市此次出台的史上最严厉的南湾湖饮用水水源区域“禁餐禁泳令”,引起广大市民的热议和好评。

网友“上善若水”:要持之以恒保持高压态势!不硬起手腕进行整治,是不起作用的。

网友“一生厚道”: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侵害广大市民健康。保护大水缸,大家把福享!

网友“口天吴”:早该出台此令,为政府点赞!

网友“胜群39614”:不只是公务人员,所有人都应该遵守这个规定!

网友“轶扬1”:这个要赞一下!(记者 李光远 张亮

[责任编辑: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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