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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商丘中院集中宣判黑恶案件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8月1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全市法院当天宣判黑恶案件8案37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新民,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贾运法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主持。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赵新民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提升政治站位,周密组织部署,突出打财断血,开展黑财清底,加强调研指导,强化标准规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基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刑事案件59件285人,其中涉黑8件36人,涉恶51件249人;已审结43案129人,结案率72.88%;中院受理二审涉黑恶刑事案件30件193人,审结17件143人,结案率56.67%。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新民

据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生效判决认定涉黑犯罪分子16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2人,重刑率43.64%,对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疫情期间,两级法院网络视频开庭、提审21案152人,审结19案141人。进入6月份后,黑恶案件审、执工作再加速,各基层法院积极联络当地看守所建立简易审判法庭,集中开庭、宣判了26案44人。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

通报指出,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生效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不断提高执行到位率,截至目前已执行到位黑恶案件财产4.4亿余元。

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贾运法

当天,商丘中院组织全市法院举行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当天宣判黑恶案件8案37人。新闻发布会上,贾运法对外公布了其中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杨娜娜、王昊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朱治培、朱战威、朱松磊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王贺涛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附:商丘中院公布3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一、杨娜娜、王昊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一)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董存誉在获得“套路贷”非法牟利的模式后,在江苏省常州市成立存誉网络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公司模式进行规模化、集团化经营,下设业务部、财务部、人事部、信审部、贷后部和催收部等多个部门,并在多地设立分公司和合作公司,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市场部业务员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途径面向全国不特定的人员发送放贷信息,许诺无抵押、放款快、利息低等内容,利用虚构的金融公司名称和贷款经理等名称引诱被害人贷款,在被害人与业务员取得联系后,业务员先确定受害者贷款意愿并按照公司制定的要求收集客户信息,然后将信息提交到公司的审核系统,由公司后台审核部人员审核受害者是否符合放款条件,随后总公司财务部人员和受害者联系放款数额和收取贷款“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是贷款数额的12%至30%不等,根据受害者身份及贷款金额确定收取比例,并在“借贷宝”“今借到”等平台打两份欠条,伪造银行流水,虚构“某某速贷”、“某某金融”等公司名称放款,进一步迷惑被害人,实际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发放扣除“砍头息”之后的较低款项。贷款到期后,该犯罪集团利用掌握贷款人身份信息等为要挟,要求贷款人还款,并在明知贷款人还不上欠款时继续放贷,引诱或推荐贷款人在其他地方借款偿还,通过“展期”、“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短时间内恶意垒高借款人债务,让受害人产生“民间借贷”、欠账还钱、借钱还贷等虚假认识,诈骗被害人钱财。

存誉公司采取集团化经营的模式,公司各部门人员分别从被害人的还款中获取比例不等的提成。江苏常州公司总部员工最多达三四百人,存誉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掌握了一定反侦查技巧,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多次更换公司电脑硬盘数据、多次调整公司员工职责分工和公司构架,同时使用多人(员工高管)的身份信息开办银行卡、电话卡,并注册微信、支付宝、今借到、借贷宝等多个账号供召集的员工交叉使用,虚构多人身份向被害人发放贷款。公司员工分工协作、共同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以董存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向一万六千多人实施诈骗,在诈骗过程中通过采取电话威胁、辱骂,使用短信、电话轰炸,发送侮辱、恐吓性的PS图丧照、裸照等方式骚扰被害人及其家人、朋友,以达到催收目的,造成众多被害人正常家庭、生活秩序受到严重侵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二)裁判结果

被告人杨娜娜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王昊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赵益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涉案财产依法处置。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以人董存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网上大肆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寻衅滋事犯罪,众多被害人生活、学习、家庭均受到很大影响,严重者倾家荡产、家庭破裂、精神抑郁、离家出走,甚至有四人自杀,扰乱了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案的成功侦办,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网络套路贷犯罪治理的决心,体现了对该类犯罪分子从严从重打击的力度,净化了网络空间,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二、朱治培、朱战威、朱松磊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一)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朱治培纠集被告人朱战威、朱松磊等人,向不特定人高利放贷,以扣下高砍头息、收取手续费、介绍费等方式,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金额少于借款合同金额,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归还借款及高额利息的情况下,朱治培等人迫使借款人再借高息款,或者找担保人借款,扣下高息后归还原借款本金或利息,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朱治培为借款人伪造房产证,用于抵押借款,或者与借款人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协议、建房协议等,在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及高额利息时,被告人朱治培便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辱骂、威胁、恐吓,甚至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借款人用虚假的房产证抵押为由威胁被害人,迫使其还款。朱治培等人在向被害人张某、轩某某、石某某、任某某、郭某某、朱某某等人催贷过程中,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诬告陷害、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为谋取非法利益,该恶势力团伙筹款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进行赌博并在赌场内提供赌资、放高利贷。2019年3月至6月,朱治培等人在多处开设赌场,该团伙分工协作,被告人朱战威、朱松磊把持“水箱”,按钱抽水,被告人孟宪铭、杨松岩负责把门望风,有的提供赌具、烟水。该团伙共设赌60余次,赌资金额340余万元,抽头渔利37余万元。

(二)裁判结果

被告人朱治培犯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涉案财产依法追缴处置。

(三)典型意义

“套路贷”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黑恶势力催债乱相频发,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给被害人及家属造成严重精神负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黑恶势力在实施常见犯罪的同时,常伴随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卖淫、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发生,本案恶势力团伙是典型的伴随开设赌场犯罪,开设赌场时间长,参赌人数多,涉案赌资大,社会危害严重,该案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这一恶势力,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势头不减、力度不降的态势,使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赢得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王贺涛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王贺涛为了向借款人讨要高息债务,雇佣被告人刘国强、吴帅、吕飞飞等人,在商丘市区及周边乡镇,多次采取滋扰、纠缠、跟踪贴靠、非法侵入住宅、贴报喷字、拉挂条幅、派驻人员据守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使借款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了他人工作、生活秩序,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二)裁判结果

以被告人王贺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三)典型意义

该案的典型意义有三:一是该恶势力团伙实施的软暴力手段典型,该团伙几乎实施了滋扰、纠缠、跟踪贴靠、非法侵入住宅、贴报喷字、拉挂条幅、派驻人员据守等各种软暴力;二是体现了对黑恶犯罪“打早打小”决心和态度;三是全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震慑作用。

(张梦凡 杨委峰 韩振平)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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