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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会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2019年12月4日上午,商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会。《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通过将有效地促进全市公民

2019年12月4日上午,商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会。《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通过将有效地促进全市公民文明行为,是商丘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深入推进商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具体举措。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时代有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都提出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新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立法形式进行推进十分必要。

二是创建有需要。2016年,商丘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17年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2018年,商丘市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大提升,进入一方阵”目标任务,戮力同心,团结协作,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为进一步营造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出台《条例》恰逢其时。

三是群众有期盼。近年来,商丘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加强,市民整体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但是,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如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不文明养犬、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等。人民群众迫切希望通过立法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回应群众期盼,制定一部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

《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条例》的立法分为起草、审查、审议、批准、公布等工作环节。《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市文明办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起草班子,充分借鉴外地市的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征求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尤其是《条例》中工作联系较为密切10家单位的意见建议,紧密结合商丘市民身边“十大不文明行为”投票结果,起草出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在审查阶段,市文明办根据市人大法工委、教工委,市司法局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完善,而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采取多种形式反复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各部门、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面向社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并征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而后将进一步完善后的《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切实提高《文明条例》的可操作性、执行性,确保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后,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最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条例》共5章39条,分总则、基本规范、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一章总则,共7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等。第二章基本规范,共20条,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对弘扬社会正能量、争做“商丘好人”,以及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犬、文明餐桌、文明就医、文明服务、文明上网、文明经营和文明家庭等倡导性行为作出规定。第三章,共5条,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确保《条例》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第四章法律责任,共6条,对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第五章附则,共1条。规定条例的施行时间。

商丘市的《条例》,内容重点突出,地方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重引导,轻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多数是规范性、倡导性和鼓励性的文明行为规范,同时,也辅助设定了适量的强制性规范,这样将更有利于法的深入人心和遵照执行。

二是精准回应群众期盼。《条例》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立法理念,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高空抛物、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养犬、乱扔垃圾等群众关注度高、要求治理呼声高、在日常生活中近距离接触、通过治理又能得到纠正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三是突出了商丘特色。“商丘好人”已经成为商丘市一张亮丽的道德名片,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条例》第二章基本规范中,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弘扬社会正能量,争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商丘好人’”。

四是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条例》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第九条规定“崇尚生态文明,爱护生态环境,减少对大气、水、土壤的污染和自然资源的浪费”,在第十四条规定“自觉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条例》的实施,是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将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必将为商丘市弘扬主流价值、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申连伟)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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