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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可以随意辱骂学生?严肃处理,决不纵容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一段时间以来,“把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

你自己丢不丢人?

你坐到教室有啥坐的?

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坐在教室

咱班同学谁贱?

……

如果没有录音

你会相信这些辱骂学生的言词

出自一位教师之口吗?

身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注定要肩负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而上面这位教师却全然不顾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反而利用教师对学生的教导权利做出伤害学生自尊的系列行为。

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吗?

教师可以随意辱骂学生吗?

婷婷今年13岁

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

自从她转学后,因成绩不好

班主任总是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她

婷婷给家人反映

但她的家人都无法相信老师会说那样的话

后来婷婷开始录音

从6月14日到7月5日

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100多条录音

当地教体局随后出面回应

7月13日晚,陕西商洛市商州教体局官方微博就“商丹高新学校初一女生遭老师辱骂”一事进行通报。

7月14日上午,商州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听取调查组关于商丹高新学校教师王某辱骂学生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

调查组:

辱骂情况属实严肃处理涉事教师

经调查组初步调查,辱骂情况属实。

调查组还指出,该事件不仅反映商州区在教师管理中还存在盲点和漏洞,也反映出商州区少数教师及其学校管理者愧对“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称谓。

背离了“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忘记了“教书育人”的根本初心,其做法是错误的,且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令人愤慨。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事件发生后,学校部分管理者表现出态度上的冷漠、认识上的模糊以及行动上的迟缓。

会议责成区科教体局党组根据前期调查事实,依据相关规定立即对涉事教师王某作出严肃处理。此外,还将为受伤害的学生提供校内转班、区内转校、专业人员心理疏导等多种办法。

迟来的道歉

7月14日,当地教育局领导带领学校校长和涉事教师本人,向婷婷及其家长道歉。

“我错了,对不起,在以后的学习或者生活中需要什么帮助,我一定竭尽所能,让你如愿以偿。”

婷婷及其家人表示接受道歉。

这样的“马后炮”

真的有用吗?

01

网友评论

最新进展

涉事教师被撤销教师资格

7月14日晚,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科教体局召开局班子会议,落实当日上午区委、区政府紧急会议要求,研究对商丹高新中学教师王某辱骂学生事件处理决定。

根据区科教体局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事实,依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给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

02

人民日报评论

人民微评——毁人不倦,可以休矣

“绝不包庇、绝不纵容、绝不姑息”

爱之深就能责之切?

一段时间以来,“把教育惩戒权还给老师”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不少家长表示,把孩子交给认真负责、甚至严厉一些的老师,会更加放心。老师不敢管、不愿管,无异于放任自流,起不到让孩子明对错、知底线的效果。但反过来,如果像事件中的老师那样,随意责罚、任意辱骂,则又陷入另一个极端。所以,与其争论教师是否有惩戒的权利,不如讨论惩戒的尺度何在、如何避免不受约束的“戒尺”?

事件中,学生通过录音取证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值得肯定,但生活中,“敢怒不敢言”的孩子不在少数。避免教师滥用惩戒权,关键要有更明晰的规定和更完善的监督机制。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责罚的初衷是关爱。老师获得更明确的“操作指南”,“教鞭”挥舞的边界更明晰,孩子的成长天地才会更广阔。(综合来源于河南省教育厅、河南校长、人民日报评论)

[责任编辑:郭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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