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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扫黑之剑 显除恶之心


来源:郑州日报

这是一起省市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扫黑大案,这起案件打响了郑州市扫黑除恶行动的第一枪,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全市十大精品案件”第一名,为今后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优秀的范例。这起案件就是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成功办理的王宏伟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原标题:扬扫黑之剑显除恶之心

扫黑除恶进行时

这是一起省市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扫黑大案,这起案件打响了郑州市扫黑除恶行动的第一枪,被评为郑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届“全市十大精品案件”第一名,为今后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优秀的范例。这起案件就是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处成功办理的王宏伟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该案主犯王宏伟,男,现年47岁,曾因犯诈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先后三次被判处刑罚,2008年王宏伟刑满释放后,先后非法攫取新郑市孟庄镇鸡王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郑州市人大代表职务。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以王宏伟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十余年来,该团伙共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强迫交易犯罪、敲诈勒索犯罪、故意伤害犯罪、诬告陷害犯罪、包庇犯罪共计36起,实施其他严重破坏当地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案件数十起,给当地群众及外来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心理。

2017年9月15日,郑东分局将案件移送检察处审查起诉,检察处受理该案后,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专案组依据案件定性分类分组负责,分工协作,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于2017年11月30日即完成了对12名犯罪嫌疑人、6个罪名、36起犯罪事实的审查起诉工作。

经过连续三天的庭审,历经上百次的当庭讯问、二十多个小时的证据展示、十多回合的法庭辩论,2名公诉人面对12名被告人及16名辩护人的辩解,沉着冷静积极应对,紧紧围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犯罪特征一一展示证据、各个击破,与16名辩护人就罪与非罪、罪轻、罪重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最终面对铁的证据,部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2018年1月11日,一审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宏伟等12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一审法院判决后,王宏伟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18年6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最终12名被告人受到严惩,群众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本报记者王译博)

[责任编辑:李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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