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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城管局治理公共车位占道经营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2018年11月起,郏县城市管理局在全县主要路段科学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6300多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将近7000间(约23000多米),最大限度让群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但是个别商家却将门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全部“占为己有”,将自家的商品摆放在停车位上占道经营,让急于停车的司机无法停车。

为深入推进城市创建,营造“畅通有序、宽松怡人”的城市交通环境,自2018年11月起,县城市管理局在全县主要路段科学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6300多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将近7000间(约23000多米),最大限度让群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但是个别商家却将门前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全部“占为己有”,将自家的商品摆放在停车位上占道经营,让急于停车的司机无法停车。

 

近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张良路(原复兴路)有几家经营电动车商户存在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宣传售卖商品,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出行。特别是张良路中段“绿佳电动车”和“大阳四轮车”销售门店,占道经营、占车位经营现象尤为突出。他们把自家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全部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上,两轮电车全部停放在门前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上,附件群众和司机怨声载道。

 

门前道路是公共区域,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商家千万不要图一己私利占道经营、占车位经营。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还路于民、还车位于民,共同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执法人员正在对商户进行劝说教育。并对售卖电动车的商户认真讲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商户将车辆移入店内经营,要求将占用的公共停车位立即让出,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对拒不改正、依然店外占道经营的商户,执法人员依据城市管理规定,依法向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暂扣经营车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

 

“以前看着是停车位也没法停,这些卖车的早早的就把停车位给占了,经过你们的治理,我们终于可以就近停车了。”一位在附近住的居民对执法人员说。(吴静柯 刘芳芳)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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