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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护栏屡遭破坏,商丘交警织网捕“贼”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近期,商丘市交警一大队接到群众多次举报,称中州路与胜利路至310转盘沿线,新安装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被严重破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接警后,交警一大队大队长刘永杰高度重视,紧密筹划,他要求辖区民警联合商丘

近期,商丘市交警一大队接到群众多次举报,称中州路与胜利路至310转盘沿线,新安装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被严重破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接警后,交警一大队大队长刘永杰高度重视,紧密筹划,他要求辖区民警联合商丘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沿中州路加大夜查巡逻力度,及时查获可疑人员,降低安全隐患,减少损失。

警情就是险情,12月13日晚上,一大队中州中队中队长温晓伟带领执勤人员与护栏养护人员沿中州路巡逻至光彩市场限高架附近时,发现一名身着蓝色外套男子正在拆卸一段护栏,巡逻民警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将其带至交警一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拆卸护栏男子唐某某,现年30岁,家住商丘市睢阳区某乡,他经营一家超市,因近期安装的新护栏,影响顾客进店购物,他为图一时方便,竟然打起护栏的主意,本以为趁晚上拆卸护栏,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但没想到竟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经普法学习后,他深刻意识到事情造成的严重后果,他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爱护公共设施的好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商丘市交警一大队提醒,以身试法必将付出代价。破坏公共交通设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请大家以此为戒,爱护公共交通设施。(供稿:李健全)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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