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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焦作市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今后,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施工的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焦作市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今后,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施工的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实现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近年来,我市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欠薪企业“黑名单”等制度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是,由于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等原因,我市建设领域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农民工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企业和建筑工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新政规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用工合同等)。未经施工总承包企业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作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每个建设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负责建立施工现场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的用工情况,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签约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工资款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5%(且不低于下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所需金额),确保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新政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发放。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部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会同劳务企业、分包企业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约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有关规定,以盖章、签字齐全的工资支付表为依据,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拨付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实名制管理与工人工资管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建筑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完善工资发放方式,使工人每天上下班记录和每月工资发放等情况有据可查,预防和减少恶性欠薪及其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该负责人说。

根据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至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造成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因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将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其作为不诚信单位,限制其新建项目的开工;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在相关媒体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施工管理全面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卡按月足额发给农民工本人,不得造成欠薪。如造成欠薪,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相关施工总承包企业采取以下措施:列为重点监控企业,限期整改解决;记入不良记录;作为不诚信单位,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综合信息来源于焦作日报、焦作网)

[责任编辑:赵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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