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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快速执结涉民纠纷案 为孩子送去医病钱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8月8日下午,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该县华堡乡军郭村。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小涵涵(化名)送去执行款。此案还得从头说起。2017年11月10日,恰逢周末,天气晴朗。当天下午2点左右,小

8月8日下午,宁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该县华堡乡军郭村。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小涵涵(化名)送去执行款。

据了解,2017年11月10日,恰逢周末,天气晴朗。当天下午2点左右,小涵涵和妈妈正在宁陵县繁华地段——张弓路某超市门口走着,令人心惊胆战的一幕发生了:侯某驾驶私家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事故,致使无辜的小涵涵受伤。后经三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协议约定:伤者小涵涵的一切费用由侯某承担。侯某想到自己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便与其取得了联系,而某保险公司却以本案无事故责任书,双方鉴定的协议无法证实事故的真实性为由,不予赔偿。于是,事情变得复杂了。事故发生后,侯某支付3000多元医疗费后便不再支付,这可急坏了小涵涵妈妈,孩子的救命钱片刻不能耽误啊!听说儿子出了事故,在外打工的小涵涵爸爸急忙连夜赶了回来,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将侯某和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该院考虑到小涵涵还年幼,且是农民工家属,宁陵县法院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结了此案,并积极督促执行情况。执行款一到位,法官们便驱车前往小涵涵家里,将22993.31元赔偿款送去。   

“孩子出了事,本来精神上就受煎熬,工地那边的老板还天天打电话催我回去,想着打官司肯定把俺弄的焦头烂额,没想到宁陵法院的法官这么高效率,真是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们!”握着这笔温暖的执行款,小涵涵爸爸感激地说。(供稿人:边丽娜)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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