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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纪委监察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2018年以来,商丘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法,强化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2018年以来,商丘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法,强化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商丘永城市酂城镇政府工作人员曹广连、裴桥镇赵楼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夏伟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永城市综合执法局酂城中队原中队长杨俊宝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案件。

2006年以来,曹广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先后敲诈村民1222980元,其中在酂城镇政府负责殡葬工作期间,敲诈索要村民502400元,在负责协税工作期间,敲诈村民建房费720580元;2013年10月,夏伟为开发裴桥镇书案村房地产项目,威胁、强迫张某签订危房改造联建合作协议,强行推倒其三间房屋;为打击竞争对手,曹广连、夏伟指使他人纠集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到书案村恐吓群众,起哄闹事;2016年12月,曹广连、夏伟纠集他人,强行向温州商人朱某索要高额房屋租赁违约金4万元、两条中华烟;2017年5月,夏伟指使村民阻拦中粮集团项目施工,强行要求供应煤矸石,强迫交易119488元。为强揽工程,夏伟伙同他人多次组织村民到中粮集团厂区闹事、阻工,造成项目多次停工;曹广连在酂城镇薛庄村开发新型农贸市场项目过程中,诈骗他人100万元;2016年2月,酂城镇村民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曹广连以为孙某活动为由,两次诈骗孙某的哥哥18万元。2013年10月以来,永城市综合执法局酂城中队原中队长杨俊宝在查处酂城镇违章违法建筑工作中,收受贿赂,充当以曹广连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该组织以建房交税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杨俊宝利用职务之便,以拆除房屋为名滥用职权,为曹广连等人勒索酂城镇建房群众钱财提供各种便利和非法保护,致使曹广连等人敲诈勒索群众财物72万余元。2017年9月15日,商丘市公安局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对曹广连、夏伟执行逮捕,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2018年4月24日,永城市纪委给予夏伟开除党籍处分,永城市监察委给予曹广连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5月27日,永城市监察委给予杨俊宝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滥用职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二、商丘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工王怀珍、胡集乡政府干部刘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权支行职工唐国翔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3年以来,民权县老颜集乡闫道口村村民王峰先后注册成立民权商通商贸有限公司、民权鼎峰置业有限公司、民权新恒泰置业有限公司、民权易铭商贸有限公司。以上述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王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工王怀珍、胡集乡政府干部刘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权支行职工唐国翔等人参与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高利转贷、骗取贷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4月19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王峰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王怀珍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判处刘超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唐国翔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18年6月1日,民权县纪委监察委给予刘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6月6日,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解除与王怀珍的劳动合同;唐国翔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待二审结果下达后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权县支行再行处理。

三、商丘睢县蓼堤镇高寨村党支部原书记和青堂诈骗、受贿案件。

2011年6月,和青堂接受他人委托,调解和某某与蓼堤镇一中教师李某某恋爱并致怀孕的事件。和青堂以女方的父亲要求男方给钱,否则告男方入狱为由,索要李某某11万元,和青堂将其中4万元据为己有。在睢县纪委调查期间,和青堂安排田某、高某、袁某等人伪造赔偿协议,掩盖事实真相,对抗组织调查。2011年至2015年,和青堂利用协助蓼堤镇政府治理“双违”工作之便,伙同其兄弟和启堂、和志堂霸占高寨村建筑市场,并以为村民协调建房为由,向村民强行索要钱财,共收取高寨村村民杨某等26户村民105100元。2017年11月28日,商丘睢县纪委给予和青堂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4月4日,该县人民法院判决和青堂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

四、商丘永城市酂阳镇代营村党员马克、田呈法破坏选举、寻衅滋事案件。

2011年11月和2014年11月,代营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马克、田呈法伙同他人为获得村委会职务,采取私自填写群众选票、使用无效选票等方式操纵、干扰选举,致使两次选举失败;2012年9月,马克、田呈法等人殴打村民赵某夫妇;2015年,田呈法私自将代营村中学几十棵杨树卖掉,树款占为己有;2015年3月,马克在酂阳镇政府辱骂殴打郑某,致郑某轻微伤。2018年4月3日,商丘永城市公安局对马克、田呈法以寻衅滋事罪执行刑事拘留;4月24日,永城市纪委分别给予马克、田呈法二人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扰乱社会秩序;有的身为执法人员,却为一己私欲,徇私枉法,包庇、纵容黑恶行为,甚至充当“保护伞”;有的在工作期间,不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却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有的村干部,本应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共创平安,却把持村政,作伥为恶、横行乡里;有的身为中共党员,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破坏基层选举。这些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漠视法纪、丧失党性,肆意妄为、欺压百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商丘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同一切涉黑涉恶行为作斗争。该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谋划、主动作为,旗帜鲜明地开展和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商丘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惩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切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综合信息来源:商丘党风政风)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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