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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未成年刑事案件过半为辍学者所为 怎么预防?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辍学未成年人在整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比超过50%。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预防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座谈会在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

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辍学未成年人在整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比超过50%。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预防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座谈会在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

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官、人大代表、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辍学未成年人家长及鹿邑县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中小学校、居委会、村支部等相关单位的六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和根源”、“社会各界在预防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职能定位”等主题进行了探讨,郑州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濮阳市、驻马店市等五个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负责同志就近年来办理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辍学未成年人多处在成长叛逆期间,缺乏有效的社会引导,经常在网吧、酒吧、KTV等复杂场所聚集,大量接触暴力、色情、江湖文化,极易滋生不良生活习气,并以手机微信群、QQ群为中介,一旦遇有打架斗殴事件,便一哄而上,酿成非死即伤的重大刑事案件,个别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辍学未成年人家长代表也普遍反映,父母忙于外出打工或实体经营,缺乏对孩子的直接教育,容易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参会人员认为,预防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要摸清辍学未成年人底数,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建议鹿邑县综治办率先探索,通过综治平台从教育部门获取有关数据和人员名单,通报给社区和村委会,加强日常关注和引导。如有需要,可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帮助。在农村、社区广泛开展道德教育,为辍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辍学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成效纳入乡镇、办事处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督促基层组织及时了解农村青少年的思想动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信息管理网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大辍学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力度;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作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在教育上的互动防范体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云龙强调,各职能部门合力共治综合施策是预防辍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全省少年审判工作要站在攸关国家、民族、社会和家庭未来发展的高度和角度看待未成年人成长。(供稿人:克仰志 张振峰)

[责任编辑:魏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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