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巷窑性质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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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巷窑性质蠡测

一、张公巷窑概况

张公巷窑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区中心地带,保护区面积约28860平方米,其中核心区面积约3600平方米,自2000年发现至今,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先后对该窑址进行9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出土了一大批既区别于宝丰清凉寺汝窑、又不同于南宋官窑的青瓷器,这批瓷器以薄胎薄釉、制作精良为显著特征。本文所指张公巷窑,即指由这批精工制作的青釉瓷器和窑具以及特殊窑业废弃物处理方式等要素构成的窑业体系。2004年5月21日,河南省文物局在郑州召开了“汝州张公巷窑与巩义黄冶窑考古新发现专家研讨会”,与会大部分专家认为张公巷窑址就是“北宋官窑”遗址,少数专家保持了谨慎态度,个别专家认为是不早于金代具有官窑性质的遗址。2006年5月该窑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张公巷窑前4次考古发掘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出版了《汝州张公巷窑遗址》,本文将依托《汝州张公巷窑遗址》报告、作者另文根据考古地层学分析得出的张公巷窑始烧造于北宋晚期的结论,结合文献分析对张公巷窑性质进行蠡测。

二、张公巷窑位置、烧造技术、产品物化数据分析

张公巷窑址位于汝州市中心区,历史上长期是汝州州治和梁县县治所在地,除了陆路交通便利外,极其特殊的选址在远离制备原料、燃料和河流的地方,这是平顶山地区78处(四普最新数据)唐、宋、金、元时期古代瓷窑选址的唯一例外。在商品竞争中主动放弃了原材料制备运输的成本因素,说明此处窑场不是经济社会的产物,而是考量了更多的社会政治因素,这种选址现象本身足以说明张公巷窑具有非商品化性质。

虽然到目前为止,张公巷窑遗址考古发现的窑炉难以与现在发现的精美瓷器建立起值得令人信服的直接联系,但是发现的大量匣缽、支钉等窑具制作极其考究,除施有化妆土、匣缽外抹耐火泥外,还发现相当数量瓷质匣缽、匣缽密封工艺和匣缽施釉等现象,这种不计成本制作极其考究的窑具出现和广泛应用,对张公巷官办性质的指向非常明确。

《汝州张公巷窑遗址》附录一《汝窑汝瓷、类汝瓷与张公巷窑青釉瓷的比较研究》中,釉层厚度数据结果分析表明,汝窑汝瓷、类汝瓷釉层厚度变化范围较广,青釉瓷釉层厚度变化范围较窄,总体而言,张公巷青釉瓷釉层厚度高于汝窑汝瓷厚度;釉面色度分析结果表明,汝窑汝瓷、类汝瓷釉层色调范围较大,而张公巷青釉瓷釉层色调范围较窄,色调较一致;瓷片标本断面显微形貌特征表明,汝窑汝瓷、类汝瓷和张公巷窑青釉瓷胎体特征较为相似,汝窑汝瓷、类汝瓷的胎体颜色以香灰胎为主,但也有颜色略深的胎体,部分胎体中也存在黑色杂质点,张公巷窑青釉瓷胎体颜色较为一致,差异不大;釉层化学成分分析结果表明,张公巷窑青釉瓷釉层化学成分数据较为集中,印证了其原料配方的一致性,而汝瓷釉层化学成分数据则相对较为分散;胎体化学成分分析结果表明,张公巷窑青釉瓷样品的胎体化学成分数据亦较为集中,而汝窑汝瓷、类汝瓷则较为分散。在《汝州张公巷窑遗址》报告第五节《张公巷窑烧造年代的初步研究》中,该书作者认为张公巷窑青瓷器胎质细腻致密,为汝窑所不及,张公巷窑采用的是汝窑成熟期以后的垫饼支烧工艺,不同的是张公巷窑的支钉为非常规整的锥帽形,支点呈圆形小米粒状。以上不论是化学、物理学数据分析,还是裸眼观察,张公巷窑从胎釉选料用料、成型、支烧工艺、上釉、装烧工艺、烧成温度控制等方面,都受到汝窑的影响,同时,都受到了比汝窑更为严格的控制,就瓷器烧制质量而言,张公巷窑瓷器质量优于汝窑。所以,《汝州张公巷窑遗址》作者认为张公巷窑具有官窑性质,令人信服。

三、文献分析

查阅文献,没有找到关于张公巷窑的直接记载,现将可能与张公巷窑有关联的记载分述分析如下(按照成书或者描述事件发生时间从早到晚时代顺序):

[宋] 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清乾隆四十二年四库全书)卷三十二载:“狻猊出香,亦翡色也。上有蹲兽,下有仰莲以承之。诸器惟此物最精绝,其余则越州古秘色、汝州新窑器大概相类”(《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既然有“汝州新窑器”的称谓,一定是相对于汝州老窑器而言的,那么,汝州老窑器和新窑器分别指哪个窑口呢,就目前已发现的宋金时期汝州地区的窑口而言,只有清凉寺汝窑和张公巷窑与之可能关联起来,就这两个窑口而言,清凉寺汝窑作为传统意义上的汝窑代表性窑口之一,学术上基本没有争议,那么,张公巷窑产品只能是新窑器了。既然徐兢能够分出汝州新窑器,说明汝州老窑器与汝州新窑器区别明显,现在从考古发掘出土瓷器情况来看,张公巷窑虽然与清凉寺汝窑有明显的技术传承关系,但胎料选取、成型、支焼、装烧、火候等烧造工艺技术特征的方方面面都有明显区别,都显得更加精细化。这个与汝窑有明显的传承关系、与高丽青瓷“相类”的汝州新窑器只能是张公巷窑了。假如“汝州新窑器”,就是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的官窑,那么政和间(公元1111至1118年)到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宣和奉使高丽图经》成书时,最多不过12年,最少只有5年,叫“汝州新窑器”再合适不过了。

[宋]佚名《百宝总珍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78册,齐鲁书社,1995年)卷九“青器”载:“汝窑土脉偏滋媚,高丽新窑皆相类。高庙在日煞直钱,近日狎眼看价例。汝窑土脉滋媚,与高丽器物相类,有鸡爪纹者认真,无纹者尤好,此物出北地。新窑,修内司自烧者。自后伪者皆是龙泉烧造者”。本文虽然不知道作者是谁,但是从内容分析,作者应是两宋之交人,高庙是指赵构,赵构庙号高宗,故他死后也称高庙,说明成书时间应该在赵构死后,即1187年之后,肯定晚于《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宣和五年(公元1123年)的成书时间,早于或者与《坦斋笔衡》成书时间相当。“此物(汝窑)出北地”,也是本文成书在南宋的有力证据,“北地”是南宋时期受社会政治影响对淮河以北北宋传统统治地区的特殊称谓,后世对南宋时期文献的引用也多见此种称谓(柴窑出北地应与此同义)。文中描述高丽窑、新窑都是与汝窑相类的瓷器,这个描述说明汝窑当时名气和影响力要大于高丽窑和新窑,同时仔细品味还有后两者与汝窑有烧制技术传承(至少说是技术交流)关系的味道。既然汝窑与“新窑”不是一个窑口,汝窑与“汝州新窑器”也是区别明显的两个窑口,那在一早一晚两个文献中同时出现与高丽窑和汝窑关系紧密的“汝州新窑器”与“新窑”是什么关系呢?作者认为,在较小时间空间维度内出现的与汝窑和高丽窑关系紧密、可比性强的汝州新窑器、新窑应该是一个窑口的不同称谓,可能是北宋官窑初始阶段在不同群体不同认识的客观反映,如果这个窑设在汴京,肯定不会叫新窑器和新窑了,直接叫汴京窑或者官窑了,正是因为政和间京师自置窑不在都城,才出现了新窑器、新窑的不同称谓,但无论如何,新窑器和新窑对应的老窑均是指“命汝州造青器”的传统意义上的汝窑。

南宋叶寘(约1195——约1270年)《坦斋笔衡》([元]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九,清《说郛》卷十八,商务印刷馆,1927年)载:“本朝以定州白瓷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器。故河北唐、邓、耀州悉有之,汝窑为魁。江南则处州龙泉县窑,质颇粗厚。政和间,京师(修内司)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澄泥为范,极其精致;油色莹澈,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比旧窑大不侔矣。余如乌泥窑、余杭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坦斋笔衡》原文已经散佚,现在所见,都为其他书籍转抄,但该段叙述逻辑清晰,所述内容多为现代学界认可和考古学证实,所以参考价值较高。根据此记载结合语义、语境和逻辑,可以读出以下信息:本朝(宋朝)命汝州造青瓷时,唐、邓、耀州、汝州均烧制青瓷,汝州烧制的最好,正是因为汝州青窑器当时最好,才“遂命汝州造青器”,作者认为,宝丰清凉寺汝窑就是“遂命汝州造青器”的产物,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汝窑。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说明命汝州烧造青瓷不是“朝廷”自己烧造,这一阶段汝州烧造的青瓷肯定不能算官窑,到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才是官窑。北宋官窑开烧的时间点相当清晰,就是北宋政和间(1111至1118年)。对北宋官窑位置的理解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京师”即指北宋都成汴京(现在的开封),用京师指代朝廷,具有朝廷和地理位置双重含义,京师自置窑场,即朝廷在汴京自置窑场,是为官窑;另一派认为京师作为主语,显然不是地名方位概念,而是代指北宋最高统治者,即朝廷,就是说朝廷自己设置窑场烧造青器,叫做官窑,从汉语言逻辑分析,第二种理解似乎更合乎情理。同时,“京师”自置窑场,会是朝廷自己去置窑场吗,肯定不会,而是朝廷指定一个机构去置窑场,指定的是哪个机构呢,应该就是“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旧制中的修内司,由修内司负责置窑烧制瓷器,这既可能是宋廷用瓷供给体系的变化,也可能是官窑制度的最早形态,作者持后一种观点。朝廷(修内司)自置的窑场在什么地方呢,现在学者又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自置的窑场应该在汴京,理由是《坦斋笔衡》中有“袭故京旧制”描述,南宋官窑就在都城杭州,沿袭的是旧制,北宋官窑自然也应在都城开封;另一派认为自置窑场,根据语境显然是在命汝州烧青窑器基础上才自置窑场,应该毫无异议在当时的汝州地区,至于叶寘袭故京遗制的描述,原文逻辑严谨、指向明确,袭的就是“置窑于修内司”的旧制,不应该有异议。现在发现的张公巷窑烧造的青瓷,与清凉寺汝窑有直接的、较大的传承关系,烧造质量上又优于汝窑,官办性质明显,所以张公巷窑应该就是政和间京师自制的窑场,即北宋官窑。为了区别汝州地区原有汝窑,所以叫汝州新窑器或者新窑,这与前文形成了强烈呼应,也完美解释了汝窑与“新窑”和“新窑器”的关系。作者也倾向于这个观点,“京师”作为主语,理解为地名显然不如理解为“朝廷”更合乎逻辑;汝州虽然属京西北路,但是离开封尚有180公里,是将原材料运送到开封再烧造瓷器合适,还是将烧制好的成品瓷器运送到开封更合乎逻辑呢,这是不言而喻的。历史上除了南宋官窑在都城杭州附近就地取材、设置窑场外,多数朝代是在原材料产地就地取材,烧制瓷器,然后将烧制的成品瓷器运送到宫廷使用。

[明]高濂《遵生八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7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卷十四有两段关于宋代官窑的描述,一是“所謂官者,燒於宋修內司中,為官家造也。窯在杭之鳳凰山下,其土紫,故足色若鐵,時云紫口鐵足。紫口,乃器口上仰,泑水流下,比周身較淺,故口微露紫痕”,这显然是对南宋官窑的描述,按照现在考古发现及研究成果来看,描述的相当精准。二是“如宣和政和年者,時為官造,色白質薄,土色如玉,物價甚高”。高濂是在对汝窑、南宋官窑、哥窑等众多窑口瓷器描述当中,认为宣和政和官造瓷器的特征是“色白質薄”,就目前发现而言,只有张公巷窑与汝窑、南宋官窑、哥窑相比,能够达到“色白質薄”的标准,“色白質薄”也是张公巷窑区别汝窑、南宋官窑、哥窑的典型特征,作者认为高濂说的宣和政和年间薄胎白胎的官窑,应是张公巷窑。高濂这两段关于瓷器描述,细品很有意思,所说“官窑”主要指南宋官窑,说到北宋官窑时,说是“宣和政和年者,時為官造”,没有直接说官窑,而是官造,联想叶寘《坦斋笔衡》“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的描述,十分耐人寻味。

近年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赵文军先生在张公巷窑考古发掘出一批八卦炉(见,图一)、五行器盖(见,图二)等具有浓重道教色彩的青瓷器物,这让人不可避免的联想到,张公巷窑,特别是这些具有浓重道教色彩的器物和釉色可能与道教痴迷者——宋徽宗有较大关联。

图一,张公巷窑鼎式八卦炉 图二,张公巷窑五行器盖

图一,张公巷窑鼎式八卦炉 图二,张公巷窑五行器盖

根据以上4种代表性文献的描述分析,结合张公巷窑成品青瓷物化数据分析,以及与清凉寺汝窑烧制特征对比分析,作者认为:张公巷窑开始于北宋晚期,与汝窑有较紧密传承关系,具有官窑性质,即是北宋官窑。北宋官窑曾有“汝州新窑器”、“新窑”、“政和间京师自置窑”、“宣政年官造者”的不同称谓。北宋官窑烧制时间开始于宋徽宗政和年间,最长时间为公元1111至1127年,存续17年,最短为公元1118至1125年,存续8年,但不排除张公巷窑在北宋灭亡后,继续烧造高质量青瓷的可能性。

(作者:张水木,长期从事文物博物馆工作,曾任平顶山博物馆馆长、平顶山市文物管理局局长,现任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副研究馆员、中国古陶瓷学会会员。班小丹,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副研究馆员。王佳涵,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