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一区公布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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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区公布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报名时间!

1月3日,记者从濮阳市华龙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濮阳市华龙区发布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设方案的公告。

为加强华龙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此区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分配方案主要依据人口数量设置,参照社区、村组数量、居住区分散程度等标准,主要设置在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

按照濮阳市政府《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4〕30号)要求,禁放区域内禁止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主要设置在晋豫鲁铁路以南、京广路(106国道)以东等路段及岳村镇辖区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

一、办理时间

(一)预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8日

(二)安全培训及考核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14日

(三)现场安全条件核查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8日

(四)颁发许可证时间:2025年1月19日至21日

二、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华龙区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要求。

(二)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和经营网点,没有电气焊、金属切割等易产生明火或散发火花的生产、经营场所;禁止在汽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地区及其周边销售烟花爆竹。

(四)经营场所应配备不小于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2具以上,灭火毯不少于1条,配备2只以上容量大于15升的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有通讯报警工具。

(六)烟花爆竹经营点禁止使用白炽灯、日光灯、高温表面取暖器等电器设备,搭建的罩棚需使用防火材料。

(七)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临时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各2张。

(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零售点防火及应急处置预案(预报名时不需提供,发证前提供)。

(四)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预报名时不需提供,发证前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五)与具备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安全供货协议(预报名时不需提供,发证前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六)应提供在正规经销单位购买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的发票或配备情况证明(申请时不需提供,发证前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器材要求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区应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办程序

(一)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二)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区应急局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区应急局对乡镇(街道)提交的申请人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对书面审查合格、通过安全考试的申请人,区应急局指定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条件核查。

(五)对经书面、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经区应急局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委员会批准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其他要求

今年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第一年,广大群众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热度较高,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区应急局可以根据报名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华龙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报名点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