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照明条件有限,正确使用灯光对安全驾驶来说十分重要。驾车时遇到远光灯“袭击”,相当于蒙住双眼驾驶,司机瞬间致盲,行人也将避让不及。
为强化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郑州交警一支队、港区交警分别组织警力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夜间行驶规范使用灯光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纠正驾驶员在夜间行驶过程中违法使用灯光的行为,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行动中,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重点查处长期使用远光灯、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违法行为。
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些驾驶员在市区道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仍然长时间使用远光灯。这种行为不仅会使对向车辆驾驶员产生瞬间致盲效果,严重影响其视觉判断,还会干扰前车驾驶员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针对这一问题,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此外,民警还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夜间行驶时并未打开车灯。这些驾驶员往往认为道路上有路灯照明,不打开车灯也不会影响自己的行驶安全。殊不知,未开灯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很容易被行人和车辆忽视,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针对这一情况,交警们通过发放宣传页、现场宣讲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的安全教育和劝导,提醒他们务必在夜间行驶时打开车灯,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瞬间致盲
远光灯的发光强度远高于近光灯,刺激大,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骑行者、行人等因眩目而瞬间致盲,严重干扰夜间驾驶视线。
感知力、反应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恢复正常视线需要数秒时间,从而使得驾驶人对前车的速度、宽度、距离以及周围情况的判断力大大下降,可能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缩小路况可视范围
远光灯产生的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实验证明,远光灯能“笼罩”周边5米范围内的人和物体,如果有人在此范围内,对向车辆很难看清。
滥用远光灯危害非常大
那么,在正常行车过程中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
减速慢行
车辆高速行驶中,一旦发生危险情况,驾驶员往往无法及时作出反应。所以遇到远光灯照射时,应及时减速慢行,给驾驶员留足反应时间,尽可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闪灯鸣笛提醒滥用远光灯司机
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该及时提醒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可以通过鸣笛或者远近光交替闪烁的方式,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切换近光灯行驶。
如何合理使用远光灯?
■在无照明条件下,车速高于30km/h时可使用远光灯。
■在市区、转弯或照明条件好的道路上不应开启远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应使用远光灯。
■同向行驶时,与前车距离较近时应切换为近光灯,不得使用远光灯。
■夜间会车时,在距离来车150米以外切换近光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要切换为近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应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应使用远光灯。
(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