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巡回审理破陋习 送法下乡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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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巡回审理破陋习 送法下乡树新风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新风,为乡镇注入法治力量,10月14日,郏县人民法院堂街法庭到堂街镇凤凰岭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郑某今年83岁,与妻子任某(已故)共生育三个儿子,早年一直跟着次子郑乙生活。2013年,次子郑乙因交通事故去世后,郑某跟随小儿子郑丙一起生活。近年来,随着年龄的增大,郑某身体每况愈下,患上多种慢性疾病,大儿子郑甲不管不顾,小儿子郑丙压力越来越大,颇有微词。无奈之下,郑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个儿子按月轮流照顾自己。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张潇详细了解了两个儿子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郑甲不愿赡养父亲的原因,并加以说服教育希望他们轮流履行赡养义务,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况,经研判后决定,到郑某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希望通过案件的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庭审当天,随着国徽的高高挂起,先后三十余名群众到达现场进行围观。开庭后,承办法官张潇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认真总结争议点,紧抓两个儿子心理变化,及时宣布休庭进行调解。张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礼,从法、情、理等方面,耐心细致为其做思想工作,听的在场的群众纷纷鼓掌称赞。

“父母含辛茹苦把你们拉扯成人,帮助你们成家立业,到最后无人照顾!郑某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随着承办法官的这句话,郑甲、郑丙当场心理破防,均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让自己的父亲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一方面体现了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另一方面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希望法院能够多开展这类活动。”凤凰岭村村干部韩佩佩观看完庭审后这样说道。 下一步,郏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将移风易俗理念融入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用优质司法服务涵养全社会新风正气。

(郏县县委宣传部供稿 作者 闫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