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群众安全 漯河市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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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群众安全 漯河市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整治行动

按照漯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统一安排,在前期宣传、排查和下达整改通知的基础上,9月29日上午,漯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召陵区大队执法队员对该区阳山路某机械楼顶广告进行集中拆除,拆除不锈钢广告字面积约150平方米;并对黄河东路某酒店楼顶广告拆除,拆除面积约80平方米。该两处楼顶广告具有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审批。

召陵区对某机械厂楼顶广告牌进行拆除

9月28日,该支队示范区大队执法队员还对金山路北段一温泉酒店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该广告牌约10米高、2米宽,具有安全隐患,既占用绿化和市容空间,又影响市容市貌。

“针对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我们坚持‘精准管理、网格管理、联动管理、长效管理’‘四个管理’工作法。”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示范区大队高洋介绍,大队首先组织队员对辖区所有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针对不合规、没有进过审批的,通知街道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要求各网格长、网格员积极与有关业主沟通协调,做到宣传教育和法律讲解“双管齐下”,动员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街道要克服经费、人员等实际困难,对辖区存在未自行拆除的违规广告牌,积极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拆除。

相关业主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

据悉,该专项整治行动在2024年9月30日前为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10月1日-2025年2月28日前为拆除整治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为巩固提升阶段。为及时消除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的安全风险,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分级分类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将结合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设施设置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和执法制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建立负面清单和常态长效巡查机制;将督促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设施责任主体明确拆除整治目标和时限,按要求拆除整治到位。

据了解,2024年8月中旬以来,漯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督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累计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户外招牌及楼顶构筑物189处、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143个、拆除85处。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拆除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抽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盯住不放,坚决拆除整治到位;将坚持长效常态,加强日常巡查督导和动态监测管理,对已进行拆除的户外广告建立专门档案,坚决防止反弹。(刘成威 王巍 宋帅 段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