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通报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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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通报6起典型案例

近日,平顶山市委网信委高度重视网络生态治理工作,周密安排“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网信委有序推进涉企侵权有害信息、“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违法信息外链等网络生态问题治理,集中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现向社会公布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2024年5月14日,网民党某通过网络账号“耶厉米”发布标题为“垭口实验小学亲眼目睹一场车祸两个老人”短视频,经舞钢市网信、公安部门核查,相关视频为自导自演式虚假信息。截至2024年5月15日,舞钢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账号主办者党某进行约谈,党某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

案例二

2024年4月28日,韩某蹭炒“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短时强对流天气”热点,通过网络账号“mozheng123456789”发布冰雹极端天气短视频,并配文“河南宝丰的冰雹能砸死人”。经宝丰县网信、公安部门核实,该短视频发布日期前后,平顶山市域均未出现冰雹极端天气,且视频拍摄地不在宝丰县行政区域内。4月29日,宝丰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账号主办者韩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4月11日,尚某通过网络账号“一笑而过”发布以农村集会为背景,文字内容为“出大事了!集会上打麻将死人了”短视频。经鲁山县网信、公安部门核查,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鲁山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账号主办者尚某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删除不实信息。

案例四

2024年4月27日,宋某蹭炒“居民楼有人跳楼”社会热点,通过网络账号“1米47的宋杨”发布平顶山市“18岁男孩因分手感情问题劫持10岁女孩跳楼”短视频。经新华区网信、公安部门核实,该短视描述以偏概全,夸张渲染,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新华区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宋某已删除不实信息。

案例五

2024年4月5日,谭某为博人眼球,通过网络账号“御足源谭姐”,恶意编造发布“孩子被偷,有团伙作案买卖器官”的虚假信息通过群圈转发。目前,石龙区公安机关已对谭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责令删除虚假信息。

案例六

2024年4月至5月,经市网信、公安部门巡查发现,鲁山县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华区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卫东区某商贸有限公司、湛河区某电气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皆因未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及时采取注销ICP备案等措施,官网存在涉境外色情、赌博、欺诈违法外链情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网站负责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针对属地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网信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电话:

平顶山市 0375-2660063

汝 州 市 0375-6862415

舞 钢 市 0375-8166958

宝 丰 县 0375-6512568

郏 县 0375-5159678

鲁 山 0375-5068836

叶 县 0375-2311159

新 华 区 0375-6181959

卫 东 区 0375-3990319

湛 河 区 0375-4960016

石 龙 区 0375-2527089

高 新 区 0375-3986610

示 范 区 0375-2667963

平顶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来源:网信平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