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住房“以旧换新”  194套房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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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手住房“以旧换新” 194套房通过初审

昨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以及郑州城市发展集团联合在郑州商都阜园展示中心举行新闻通气会,专题介绍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相关情况。截至目前,郑州城发安居公司共接听群众来电413个,现场接待群众来访38人次,网络报名申请368个。经初审,符合收购条件的房源194套,共有27套房源客户确认换房意向。

新房总价款大于二手房总价款

按照要求,参与“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新房总价款应大于二手房总价款。群众与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和新房开发商企业签订二手房和新房买卖协议、合同后,相关金融机构会将群众售卖二手房房款转账至新房开发商企业账户,金融机构向开发商企业打款之后,剩余价差由群众与开发商自行商议解决。

评估价格为最终交易价

为更好确保价格评估反映市场真实水平,保障群众权益,确保评估全面性、客观性,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自愿报名,截至目前,已有十几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录入服务平台,形成了名录库。对房源具体评估时,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将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郑州近期二手房成交价公开数据进行价格评估,并按照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与换房群众进行价格谈洽,评估价格作为未来群众售卖二手房的最终交易价格。

7项收购条件须全部符合

试点阶段若以国企收购方式进行住房“以旧换新”,此前公告中二手房源的7项收购标准条件须全部符合。必须为普通商品住房,竣工备案不超过15年,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范围为三环内金水区、郑东新区区域,不存在查封、贷款、租赁等情况,小区具备正常物业服务;新房则在“卖旧买新”新房房源库中选择。

此次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阶段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记者 孙雪苹 通讯员 党晚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