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可获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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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可获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新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11月16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印发《郑州市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给出“真金白银”的奖励。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见习记者 杨柳

六方面支持政策含“金”量很高

细则提到“满当当”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培育高能级孵化载体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补。

提升孵化载体效能 市科技局组织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载体总数的25%,对考核优秀等次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补。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

支持举办品牌双创活动 对承办“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月赛、总决赛的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补贴。承办资金不足部分可由承办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支持。

吸引优质企业落地郑州 对“郑创汇”月赛获奖且6个月内落地的郑州市有关辖区内(不含县市)的企业按照一等奖不超过15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万元、三等级不超过5万元给予奖励;对“郑创汇”年度总决赛获奖且6个月内落地郑州市有关辖区内(不含县市)的企业,按照一等奖不超过10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50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推荐报名参加“郑创汇”大赛且项目获奖的郑州市辖区内(不含县市)孵化载体,每获奖1家给予推荐单位1万元奖励。

鼓励举办公益性双创活动 鼓励开发区、区县(市)依托孵化行业协会或孵化载体开展科技政策宣讲、投融资对接、行业培训、专家导师行、创业大讲堂等公益性双创活动,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降低初创企业创业门槛 支持孵化载体大力吸引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企业、创投机构等入驻孵化载体,降低初创企业创业门槛,鼓励开发区、区县(市),对入驻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的企业所支付的房租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取消孵化载体资格

孵化载体应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用途,使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补支持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孵化载体资格,将申请单位和责任人员列入郑州市信用平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载体,取消或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孵化载体资格,孵化载体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支持在郑高校利用

闲置场地培育孵化载体

细则中还提到,我市支持在郑高校利用闲置场地培育各类孵化载体,鼓励委托专业运营机构管理一定面积的孵化场地,打造开放、共享的双创空间。

同时,我市将建立郑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库,规范导师聘任程序,提升导师专业素养和创业辅导能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创业导师队伍。鼓励孵化载体与高校联合开展科技孵化管理人才职业培育,培育专业孵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