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引进博士生从事技术工作 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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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引进博士生从事技术工作 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

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对于有重大科技突破、原创性科技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可“一票决定”……记者昨日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促进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我省又有创新举措。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畅通渠道

五类人员职称申报情况不同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积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驻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负责本辖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自由职业者可通过托管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职称评审,也可直接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建立个人职称申报账户,保障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渠道畅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服务责任。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外地(跨省及跨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评审结果由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确认。

对于在我省注册的省外民营企业分支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由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职称账户。

我省驻省外民营企业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总公司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

评审标准

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

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有关负责人介绍,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淡化奖项规定,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操作手册、施工方案、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

对于有重大科技突破、原创性科技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可“一票决定”。

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适当予以政策倾斜,着眼小微企业实际,高质量的企业内部技术标兵、技术骨干等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评审方式

三类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可采取评审、答辩、考核认定、考评结合、实际操作、成果展示等形式,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多样性和科学性。

各地要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工作,落实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确保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促进民营企业人才队伍专业化、年轻性,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做好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的评审工作,拓展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空间。

没有组建民营企业评审委员会的省辖市,可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精简流程

推进无纸化申报评审,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查询服务

推进完善“互联网+职称”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无纸化申报评审,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查询服务。进一步简化申报评审程序,精简流程,减少证明事项,推行“职称申报承诺制”。

坚持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鼓励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事项的依据。

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建功立业,对于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项目启动经费一等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规定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或按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交流到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层级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层级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民营企业校招的本科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打破常规,对于民营企业无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学历、年限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参照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

简化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凡进入民营企业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不限职称专业,比照同等级别可直接转评和申报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