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擘画新时代生态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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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擘画新时代生态蓝图

6月1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就2022年全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举措、成效及下步工作重点做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祖江,党组成员王向工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漯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王丽丽主持。

陈德军介绍,“十四五”期间,漯河市共有国控考核断面6个(沙河-召陵武湾、澧河-漯河三里桥、颍河-西华址坊、黑河-郾城漯邓桥、汾河-商水双桥、清潩河-鄢陵陶城闸),水质目标均为地表水Ⅲ类。省控考核考断面2个(唐江河-王孟寺、三里河-舞阳栗园桥),水质目标均为地表水Ⅳ类。2022年,根据国家和省厅公布数据,全市6个国控考核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目标,2个省控考核断面均达到Ⅳ类水质目标,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付祖江介绍,2022年,漯河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始终把改善空气质量、守卫“漯河蓝”作为事关民生福祉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攻坚克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

与2021年相比,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连续三年完成河南省定PM10、PM2.5年度目标。2022年在全省18个地市月度空气质量考核中,2-7月、11-12月共8个月排名在全省第一、第二方阵,其中4月排名全省第,1,6月排名全省第3,为“十四五”期间最好水平。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优良天数、综合指数、PM2.5、PM10、SO2、NO2、CO-95、O3-8h-90)在省内排名均在中上游水平,其中优良天数为228天,全省排名第11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64,全省排名第10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2022年度目标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0名,同比变化率排全省第5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2022年度目标,全省排名第12名,同比变化率排全省第6名;SO2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2名;NO2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4名;CO-95分位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4名;O3-8h-90分位浓度为17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1名。特别是PM10、PM2.5年均浓度两大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省定目标要求,PM10低于省定目标3微克,优于目标3.6%,实现新突破。

2023年以来,漯河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截至2023年5月20日,CO-95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位;NO2年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名;优良天数91天,全省排名第6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309,全省排名第7位。

王向工介绍,2022年,漯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地下水管理条例》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年度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第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