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们及时领取了赔偿金,没有拖延执行!”申请人贾某拉住了法官吕新杰的手感动的说。
“我感谢法官能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案件得到解决,我们心里也踏实了!” 被执行人也握住了法官的手。
这是3月31日发生在宁陵县人民法院真实的一幕,原被告一起感谢执行法官吕新杰,经过他暖心的执行,他们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和解结案。
案件的起因是2021年12月29日9时许,被告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宁陵县城关镇永乐路实验二小南红绿灯路口,与原告贾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贾某某受伤、电动车损坏。此次事故经宁陵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 王某某负全部责任、贾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贾某被送往商丘市立医院住院治疗。后因医疗费用及伤残鉴定费用,贾某将王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贾某某损失 149196.73 元,扣减已经垫付的数额 3400 元,余下数额为 145796.73 元。后因被告没有履行义务,贾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吕新杰第一时间向被告人送达了法律文书。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被告因本身有疾病生活十分不易,发生事故后一家人都已外出打工,只留下年迈的父母。通过和被执行人的父亲沟通,老人也明事理,表示一定会尽力履行义务。吕新杰看在眼里也同情被执行人一家。于是又积极做申请人贾某工作,请他能适当放弃一些权利。通过做工作贾某也被吕新杰法官的诚心执行温暖,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金。通过多次来回沟通,最终以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贾某11万,案件得以和解。在领取赔偿金时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