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产检怎么办?请查收孕产妇健康提示和就医建议!

疫情防控期间产检怎么办?请查收孕产妇健康提示和就医建议!

基于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专家针对孕产妇健康特点和就医需求,给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的孕产妇提出以下建议:

产前检查关键时间节点

孕期常规的产检共7-11次,孕产妇产前检查因人而异,可根据孕周、产检内容、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以及孕妇的自我管理能力综合判断是否可以推迟产检。

妊娠风险评估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孕周合理安排产检,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在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但是在几个关键检查点,孕产妇还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检查。

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紫色”的,所有产前检查务必按时产检,并做好防护。以下为需要就医的关键节点:

(一)孕早期(6-13+6周)

1.既往月经规律,明确停经超过6周,如有腹痛或有阴道流血等症状及时去医院检查。

2.宫内孕11-13+6周行“胎儿颈项透明层”(NT)超声检查,通过超声波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

孕中期 (14-27+6周)

1.宫内孕15-20+6周行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唐筛)。有高风险因素者,比如预产期年龄达到或超过35岁、血清学筛查异常、孕期影像学检查提示胎儿发育异常或可疑结构畸形、夫妇一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史、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患儿、其他专科医生认定应当进行产前诊断的人群建议宫内孕18-24周行产前诊断。

2.宫内孕18-24周行胎儿系统B型超声筛查(大排畸),筛查胎儿外观发育较大的畸形。

3.宫内孕24-28周行75g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俗称“糖筛”,初步排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OGTT检查时,应于清晨9点前抽取空腹血,时间较晚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备进行OGTT检查前禁食8-10小时,检查前连续3 天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 g,OGTT检查前一晚应避免空腹时间过长而导致的清晨反应性高血糖,从而影响诊断。

(三)孕晚期(孕28周及以后)

1.应密切观察胎动变化,胎动异常立即就诊。

2.宫内孕28-32周行孕晚期超声检查进一步排除胎儿畸形。

3.宫内孕32周之后,一般2周一次行电子胎心监护(NST),通过电子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态,发现胎儿宫内窘迫,以便及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4.宫内孕37周后每周检查一次。满37周则需要评估胎儿宫内情况、商讨分娩方式,建议孕37周之后最好不要推迟产检时间。

5.临近预产期的孕产妇,如出现阴道见红、有规律宫缩或者胎膜早破(大量阴道流液),应尽快就医。

(四)产褥期(产后42天内)

如出现发热、明显的下腹痛或乳房疼痛、阴道流血增多等及时就诊。

孕妇在家自我监测提示

1.规律作息时间,注意每日监测体温、有无新型冠状病毒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2.每周测量体重,孕妇体重增长过多增加了大于胎龄儿、难产、产伤、妊娠期糖尿病等风险;孕妇体重增长不足与胎儿生长受限、早产儿、低出生体重等不良妊娠结局有关。因此要重视体重管理,按照孕前的BMI(体重kg/身高m2)管理体重:

(1) BMI<18.5,孕中晚期体重增长速度0.44-0.58kg/周;

(2)BMI在18.5-24.9,孕中晚期体重增长速度0.35-0.50kg/周;

(3)BMI在25.0-29.9,孕中晚期体重增长速度0.23-0.33kg/周;

(4)BMI≥30,孕中晚期体重增长速度0.17-0.27kg/周。

3.规律运动:所有无妊娠期运动禁忌证的孕妇均建议在妊娠期进行规律的运动,即每周进行5天、每次持续30分钟的中等强度运动。根据个人喜好可选择一般的家务劳动、散步、慢步跳舞、步行上班、孕妇体操、游泳、骑车等形式。有妊娠期运动禁忌证的孕妇除日常活动外,不建议进行规律运动。妊娠期运动禁忌证包括严重心脏或呼吸系统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子痫、未控制的高血压、宫颈机能不全、持续阴道出血、先兆早产、前置胎盘、胎膜早破、多胎妊娠(三胎及以上)等。

4.胎动监测:一般妊娠20周开始自觉胎动,胎动夜间或下午较为活跃。妊娠28周以后,胎动计数<10次/2小时或减少50%提示有胎儿缺氧的可能。

数胎动注意事项:计数胎动时,最好左侧卧或自觉舒适的体位;环境安静,心情放松;胎儿连续动算1次,中间间隔5分钟以上再算一次;如果胎动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明显减少或消失,及时去医院就诊。

5.监测血压和血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应该及时监测血压,如血压≥140/90mmHg,或出现头晕、眼花、心慌、憋气、下肢浮肿等,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应按照糖尿病饮食食谱进食,关注监测血糖,保证运动;使用胰岛素者应自我规范监测血糖,采取自我监测和定期妊娠期糖尿病门诊复诊指导调整的形式。

6.饮食方面:要均衡饮食,饮食清淡而又多样化。

这些情况需及时就医

1.孕期任何时间出现的任何形式的阴道出血,无论是否伴有疼痛都要尽快就诊。

2.妊娠剧吐延误治疗会出现水电解质紊乱、甚至韦尼克脑病发生严重的并发症。

3.孕期任何时期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都不能掉以轻心,常常与妊娠期各种急腹症、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有关。

4.孕期腹痛原因众多、病情复杂,早孕期腹痛要注意流产、宫外孕;也有可能发生妊娠期阑尾炎、胰腺炎、胆囊炎、肠梗阻等急腹症,不能延误治疗。

5.胎动异常:胎动减少、减弱或消失,或过于频繁都往往标志着胎儿宫内缺氧,及时就诊有可能挽救胎儿生命。

6.血压升高、水肿、体重增加过多,有可能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

7.阴道流液:当中晚孕期出现阴道流液,可能是胎膜早破。

8.阵发性腹部发紧发硬:可能为先兆流产、早产或临产的宫缩发动。持续性下腹痛,要警惕胎盘早剥。

9.孕期皮肤瘙痒、黄疸,可能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肝脏疾病有关。

10.其他:如妊娠期出现心慌、夜间不能平卧,需要垫高枕头或坐起缓解,有可能是早期心衰;孕期出现头痛头晕可能与脑血管病变有关。

就诊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的孕产妇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就诊;涉疫孕产妇(集中隔离点内未确诊的孕产妇,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到各地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的涉疫诊疗区域就诊;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到除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和专门医疗机构的涉疫诊疗区域之外的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建册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热孕产妇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2.凡在产检过程中发现高危因素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请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3.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高效安全地做好产检,全程采用正确的方式、佩戴正确类型的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询问。如果孕产妇住院,住院期间按照医院规定陪护,谢绝探视。

4.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防寒保暖,避免感冒;孕产妇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可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保持手卫生;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至少1米)。

5.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如果不能及时手部消毒,不要接触口、眼、鼻。

6.外出回家后应妥善处理口罩,更换衣物,洗手,清洗面部、五官等暴露部位。外出衣物应尽快清洗消毒,外套置于空气流通处。

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