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别慌,损失将由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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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别慌,损失将由银行承担!

原标题:银行卡被盗刷?别慌,损失将由银行承担!

卡在自己手里、密码也没泄露,但是银行卡却被盗刷了!怎么办?以后如果遇到这种糟心事儿,别慌,您的损失将由银行来承担。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及伪卡盗刷交易以及网络盗刷交易两种情况。伪卡盗刷交易是指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取现、消费、转账等;网络盗刷交易则是指他人盗取并使用持卡人信息进行网络交易。新的《银行卡规定》中明确,不论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都将由银行来承担损失。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博:

“最高法的规定明确,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如果是借记卡,持卡人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的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如果是信用卡,持卡人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借记卡遭遇盗刷,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透支款的本息,持卡人也可以不用还。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相比于持卡人来说,发卡行具有更强的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的用卡安全。但是,这个规定并不意味着用户可以高枕无忧,忽视用卡安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陈俊男说,持卡人应当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发生盗刷事件后,要及时挂失,并向法院提供有效证据:

“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的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等等,当然了持卡人只负有一个初步的举证责任,只要他某一项或几项证据提交,能够达到证据标准就可以,并不要求提供全面的证据。”(来源: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