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国鑫建议:在社区综治中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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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国鑫建议:在社区综治中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社区是社会组成的基本细胞,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聚集地,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辖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可以说社区群众的健康状态和健康水平是衡量该地区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基础性标准。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转型发展,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心理服务需求,与社会、社区心理服务意识相对滞后、心理服务能力和条件相对欠缺之间有着较大落差。一方面,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剧,社区居民日常工作和社交中的压力得不到有效疏解,导致居民不良心理问题和极端情绪逐渐增多,长期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甚至发展成心理疾病,影响社区稳定和公共安全。另一方面,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监管不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不足,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需求。

2018年11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各地搭建好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河南省22部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省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网络覆盖城乡。

2020年11月16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并明确社工服务站有心理疏导、情绪引导等心理健康服务。

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国鑫

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国鑫

河南省政协委员冯国鑫指出,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效促进了河南省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发展,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依据。但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如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心理健康服务重视程度不足,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资金投入少、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上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数量少、相关专业机构实力不强,社区居民对心理健康服务认知存在误区等等。

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心理健康监测体系

建议将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到社区日常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心理不健康的、存在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的,社区应单独设立追踪档案,把精神心理疾病发病状况及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纳入卫生健康监测体系。

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心理服务行业发展

建议相关部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居民自主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入驻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充足和完善我省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通过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引进一流水平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海内外高端人才在豫创立公司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充实我省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数量,促进我省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利用基础设施,打造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设立县(乡)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社区(村)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设施。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外出务工人数超1200万,农村剩余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保障。建议发挥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所等基层单位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积极组织市县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进入社区(乡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社工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社区基层组织是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状况的一线,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也是社区居民最先接受到的心理服务。针对我省社区心理健康需求大、专业人员不足的状况,建议组织邀请高校老师、社会机构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基层人员有对社区群众的组织、沟通能力,判别心理疾病的能力以及对轻微心理问题的干预能力。

建立家庭记录,提高社区家庭幸福度

调查显示,存在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的、心理不健康的个体,其家庭幸福指数也较低;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心理健康息息相关,幸福的家庭,其成员的心理也更为健康;家庭幸福,也可以有效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社区基层组织应建立家庭档案,追踪家庭幸福指数,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进行心理引导和干预,预防家庭成员心理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