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法院: 网上执行立案 利民更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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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法院: 网上执行立案 利民更便民

疫情发生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不断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方式,畅通网上诉讼服务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智慧法院”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探索“微法院”程序新功能,又一便民网络板块——网上申请执行立案上线。该程序不仅突破了传统立案“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还实现“立案执行工作全公开”,当事人能及时收到反馈,查看自己的案件进程,实现在家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截至4月30日,已立案审核执行案件305件。

网上执行立案操作指南

1、搜索微信小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搜索进入“河南移动微法院”。

2、身份验证。进入后点击未认证按钮进行身份认证。输入身份信息分别进行证件核验、手机验证和人脸识别。将所需信息全部填写正确后,阅读告知书点击同意并签名,操作完成后,即为实名认证成功,方可进行网上立案。

3、立案登记。

第一步,点击网上立案,选择执行立案,阅读告知书后,点击同意并上传立案材料,选择执行申请立案。

第二步,填写并选择原审案号、立案身份、立案法院、案由、起诉标的金额、诉讼请求、执行依据种类、执行依据文书号、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名称。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补充申请人信息,添加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及住址。

第四步,被执行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要填写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及住址。上传材料照片,按照各类别上传执行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上传身份证照片;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并在生效裁判案卷处上传执行依据文书原件照片以及民事法官出具的移送执行书照片,点击下一步。核对上传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立案材料提交操作,等待法院进行审核。

4、法院审核。上传材料照片,按照各类别上传执行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上传身份证照片;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并在生效裁判案卷处上传执行依据文书原件照片以及民事法官出具的移送执行书照片,点击下一步。核对上传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立案材料提交操作,等待法院进行审核。

网上立案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有关材料完整清晰,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负责。冒充他人提起执行立案的,法院不予立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的申请执行材料、电子信息、网上留言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① 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

②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③ 恐吓、侮辱、诽谤、诬陷、谩骂和人身攻击;

④ 广告;

⑤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对含有上述内容的,法院责令改正,并视情况可对提交者停止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3、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坚持重复提交,连续三次以上的,予以滥用诉权警告;五次以上的,列入网上立案负面清单;虚假诉讼的,列入网上立案负面清单,取消申请网上立案权利;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供稿:谢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