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抢路人怀中女婴高举重摔 致其当场昏死
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 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 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两天来记者在事发地还原事件细节。 [详细]
河南警察酒后摔婴被警方控制续:受伤女婴赴北京检查
7月20日,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郭增喜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猛摔在地,险些将其摔死。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只受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警方反应:媒体报道前,1.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2. 郭没有受到法律惩罚,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媒体报道后,1.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郭增喜已被警方控制;2. 将对涉事警察立案调查,并在全市展开警风整顿活动。[详细]
河南林州调查警察酒后夺摔女婴 事件被捂近1个月
"这个案子差点被捂住了。"昨晚,该事件的爆料人告诉南都记者,警察夺摔女婴案发生于7月20日晚,但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评议此事时表示愤怒,人大内部其他官员才得以知悉。 该爆料人称,他的线索正来自林州市人大内部一名领导。"让当地知情者质疑的是,摔女婴的警察郭增喜只被单位处以15日关禁闭的处罚,这个处罚本属于内部的纪律处分,这意味他没有得到依法处理。" 不但如此,直至前日,女婴家属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女婴的父亲李青峰告诉我,事发后郭增喜就一直没有露面,跟家长见面交涉的是林州市公安局的领导。"[详细]
河南摔婴警察郭增喜被批捕并双开
今天凌晨,京华时报记者从安阳市委宣传部获悉:8月22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没及时立案不符合有关规定,是错误的。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但林州公安局没有向上级安阳市公安局汇报。"安阳市纪委副书记高景秀在代表调查组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什么事情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对摔婴民警走司法程序"是调查方向的重中之重,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感觉主要是林州公安局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详细]
河南警察摔婴案瞒报系经市局讨论 局长称不想影响队伍
"没及时立案不符合有关规定,是错误的。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但林州公安局没有向上级安阳市公安局汇报。"安阳市纪委副书记高景秀在代表调查组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什么事情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对摔婴民警走司法程序"是调查方向的重中之重,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感觉主要是林州公安局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 河南省公安厅19日就"摔婴案"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详细]
被摔婴父亲:肇事警察跑了肯定有公安局领导负责
之前有消息称,郭增喜通过公安局领导做中间人与女婴父亲李青峰达成赔偿协议,给其几十万元的"封口费"。8月20日,针对此传言,李青峰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予以否认,他表示未与对方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有拿对方的钱。 李青峰表示,在郭增喜被刑拘之前,其家属就多次登门致歉并提出赔偿。 "出事以后,他的家属经常去医院或者到家里托我的亲戚朋友来说情,他的爱人一到这里就哭,但是我没有接受赔款,因为小孩还没完全好,我想再检查几次没啥事了才能跟他说赔偿的事。现在咱自己还不知道事情有多严重。"李青峰说,"公安局给了两万块钱,我接受了。公安局说是局里面开会了,这是局里面的一片心意。"[详细]
谁在给"警察摔婴案"盖遮羞布?
终于是等到媒体发酵之后,"警察摔婴案"才有了官方入手:该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然而这更像是摊上了大事而赶紧补窟窿的戏。在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已经很清楚,同时"嫌疑人"都经历过荒诞不经的15天内部禁闭的处理,而被摔的婴儿也已经出院……我们如何回到事情最初的起点来调查呢?更为重要的是,从7月20日至今,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而姗姗来迟的所谓"联合调查组",是要擦怎样的屁股呢? 警察摔婴案,其性质已经超过北京摔婴案。作为维护一方百姓平安的民警,竟然丧尽天良到要用"摔"来动作于一个7月大婴儿。事后,各种说辞漫天飞,有酒后玩笑论,还有双方之前就有过争吵。层层叠叠的说法是应该厘清,但不应该是在一个月之后![详细]
"民警摔婴案"为何被捂了一个月之久
北京恶汉摔死女童案发生后,公众心理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人们无法想像一个人竟恶劣到这种毫无人性、禽兽不如的地步。上述北京案件,让公众见识了社会戾气之浓烈。当林州再发生类似案件时,人们已经没有了震惊,只剩下愤怒。前一案件的嫌犯是一坐过牢的人,而此一案件的涉事者竟然是一民警。人们愤怒其手段的残忍,愤怒其单位的息事宁人—做出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那个民警竟然只被关了15天禁闭,只受到警务纪律处罚,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残暴突破了公众想像力,林州市公安局息事宁人、"拿人命当儿戏"的态度更让人咋舌。 除了这些愤怒,笔者还愤怒当地官方对此案的隐瞒。笔者注意到,此案发生在7月20日晚,到8月18日才被媒体曝光,已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自媒体如此发达、传播如此迅速、信息如此开放的今天,这样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竟然一个月后才被媒体曝光,当地捂盖子的能力实在让人惊叹。[详细]
地方人大为何管不了"民警摔婴案"
对于公权部门违法滥权,如果地方人大能够把手中权力用足、用好,其所采取的每一个法律手段,威慑力和影响力要远远超过媒体曝光。 针对媒体报道林州市民警郭增喜摔婴仅被关禁闭15天的消息,林州当地决定展开调查,涉事民警郭增喜已被当地警方依法刑拘。 民警摔婴案被雪藏了一月,当地才迫于舆论压力"依法处理"。人们不禁要问,倘若此事不被曝光,所谓的"依法处理",会不会遥遥无期?
我们得感谢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如果他不在人大常务会议上痛批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这个消息也不会传出来,也不会有后来的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向记者的爆料,以及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披露此事的种种后续。[详细]
河南警察摔婴案被瞒一月 中青报:什么样的黑手在捂?
北京恶汉摔死女童案发生后,公众心理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人们无法想像一个人竟恶劣到这种毫无人性、禽兽不如的地步。上述北京案件,让公众见识了社会戾气之浓烈。当林州再发生类似案件时,人们已经没有了震惊,只剩下愤怒。前一案件的嫌犯是一坐过牢的人,而此一案件的涉事者竟然是一民警。人们愤怒其手段的残忍,愤怒其单位的息事宁人——做出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那个民警竟然只被关了15天禁闭,只受到警务纪律处罚,未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残暴突破了公众想像力,林州市公安局息事宁人、"拿人命当儿戏"的态度更让人咋舌。[详细]
新华网评:如果不是媒体曝光,"摔婴案"会是怎样?
7月20日,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郭增喜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猛摔在地,险些将其摔死。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只受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而在媒体曝光后,当地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涉案民警已被警方控制。(8月18日《新京报》)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难判断出这起案件的严重性。对涉事民警的处理,显然不能止于关禁闭这般内部处理,而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林州方面却并不这么看问题,他们将这起案件隐瞒了近一个月之久,甚至让涉事民警禁闭结束后继续上班。 然而经媒体曝光后,当地警方迅速控制了涉事民警并立即启动相关调查。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如果没有舆论的推动,相关案情是否能见天日,涉事民警会不会继续被"包庇"?[详细]
人民日报评河南摔婴案:仅内部惩戒有碍法治建设
在河南林州,一个民警疑似酗酒后突然抢走路人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造成重伤。而在鹿邑县,一名副县长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口无遮拦,雷语不断,"你就是屁"等骂声不绝于耳。
在群众的强烈谴责中,摔婴民警17日已被依法刑拘,而此时,距孩子被摔已经蹉跎了一个多月;那个"发飙"副县长据说也会因"言语不当"受到处理。面对这样的结果,人们心里依然难以平静。不管是"酒后失德",还是"冲动失语",从中折射出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很值得我们警思。 [详细]
一个缺乏敬畏的社会抽象如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具体到知法犯法,便是缺乏敬畏的集中体现。因此,敬畏是必须的,我们也亟须找回失去的敬畏。因此,我们必须大声疾呼,让敬畏回归我们的内心,因为敬畏可以让人向善,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更加有序和谐。
策划:魏金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