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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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4

导语:有人曾开玩笑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更无路可走了。其实世上的路很多,只不过我们不知道哪些路该走,哪些路走着走着人就不见了。如今城市的道路常现“吃人陷阱”,稍有不慎,一命呜呼。然而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这些道路都折射出了一个城市的发展观。

开学经济

郑州:路面雨后塌陷现4米深坑

8月初,郑州下了场雨,家住工人路与颍河路交叉口附近的市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原本平整的路面突然塌陷……“塌陷的坑很深,长约1米,而且这个坑所在的道路没有路灯,晚上行人经过时会很危险。”塌陷路面位于附近嵩山花园小区的一条进出小路上,坑洞恰好位于水泥路面中间,但塌坑处的路面却没有水泥覆盖。(来源:中国新闻网)

哈尔滨:7起路面坍塌事件致2死2伤

8月9日,哈尔滨南岗区铁路街惊现长3米、宽2米的大坑;12日,南岗区工程师街人行道突然塌陷,一辆轿车的两个前轮陷入坑中;14日,南岗区邮政街出现长约2米、宽约1米的大洞。

8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辽阳街90号附近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坠入路面塌陷处,最终2人抢救无效不幸遇难。塌陷现场,昔日平整的路面塌陷出一个约10米深的大坑。一棵大树掉入坑内全部没入,深坑贯穿排水管道和人防工程。

17日,哈尔滨东直路出现地面下沉、塌陷、裂纹的情况;17日,道里区机场路发生路面塌陷,一辆罐车侧翻。(来源:中国广播网)

厦门:道路塌陷送餐老板一头扎进四五米深坑里

通车不到一年的路面,突然塌出一个直径四五米的大坑,骑摩托送烤鱼的烤鱼店老板沈先生,连人带鱼落入坑中,身受重伤。

城东中路靠324国道侧的路边,出现了一个直径四五米、深两三米的大坑,一辆摩托车向左侧翻在坑中,后座还绑着两个装烤鱼的铁盒。坑底有大量积水,几条细管从中经过,路面下的几十厘米砂石相对紧致,不过下面相对松软。在医院,伤者家属告诉记者,伤者刚抢救结束,还在ICU病房接受治疗,他肋骨骨折,身上多处受伤,暂无生命危险。(来源:东南网)

大连:路面塌陷男子掉入热力井全身65%烫伤

8月14日中午一点左右,在大连星海人家丁字路口,行车至此的微博网友“丢丢―一”和其老公发现一名在马路上行走的男子突然不见了,然后路面就冒热气。据了解,当时靠近电车道一侧的马路塌陷,地下热力管道中呼呼冒出热气,一名男子路过时恰好跌入。围观者介绍,该男子双臂和双腿被烫得严重,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从医院获悉,伤者全身65%烫伤,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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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常现“吃人陷阱” 天灾?人祸?

“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据了解,哈尔滨8天发生7起路面坍塌,导致2死2伤,石家庄3名路人被“电死”,引发众多市民的痛惜和质问——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8月21日《大河网》)

“亲,珍惜你在哈尔滨的每一个朋友吧,因为他们可能走着走着就……消失了……”这看似揶揄,又透着点儿心酸的微博痛指哈尔滨近来频发的地面坍塌事件。

8天发生7起路面坍塌事件以致2死2伤,走着走着路就被电死……这些事情听起来匪夷所思,仿佛日常出门都变成了一件高危事件,以致步步惊心。城市的街道为何如此脆弱不堪,看起来像豆腐渣、苏打饼干,变成了吃人的“陷阱”,这背后隐藏的问题值得追问。

首先,如果不是因为道路质量存在问题,在没有地震、海啸侵袭下,平时走的马路怎会突然塌陷?若不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违反工序、回填不实等情况,在地下设施周围形成空洞隐患,谁又会走着走着路就“消失”了呢?[详细]

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

一、市政设施管理机制上存在缺陷

从道路本身来看,修建、养护、监管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些在包括《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等在内的诸多法律中都有明确表述。针对具体的事故,虽说有不同的直接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但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出现问题则是不争的事实。

二、城市管理和规划中缺乏系统管理意识、管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大陆城市道路问题频现于日常生活中,各大小城市中一条条"拉链路"就像是烙在城市面子上的伤疤,这些路总是反复的因为这家公司埋线、那家单位修管,而被反复挖开又填平,民众在出行难的同时,只能望路兴叹:管理当局何时能对市政施工有个长远规划,并"一次搞定"?市政施工之前和之后是否真正想到了百姓?

三、地陷事故问责机制不健全

许多地方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采取匆匆处理现场、尽快息事宁人的做法,却很少能彻底调查事故发生的根源。这样的处理过程,救得了眼前的急,却断不了日后的痛!如此这般好了伤疤忘了痛,那痛迟早还会继续生。如果始终没有人为"走路死"负责,那么城市质量就难尽快提高。[详细]

调查

1.马路“陷阱”频现,您恐惧吗?
  不恐惧
  一般
  没有,不会这么容易中招吧
2.您认为,马路“陷阱”问题出在哪?
  工程质量不行
  暴雨导致
  路面老化
3.我们应该怎样去减少危险?
  禁踩阴井盖,少走积水路面
  少触碰带电物体
  小心就好
4.地面塌陷,有关部门该如何维护?
  及时处理并放置警告标志
  对工程加大监察力度
  做好积水排除工程

近日多地发生路人跌进马路“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还有人在马路上被“电死”:哈尔滨死2人,石家庄3死4伤,大连一名18岁学生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媒体名之曰“走路死”,很多市民感叹走路都“压力山大”。(8月21日新华社)

在繁华都市走路,随时都可能横祸飞来,这种意外的悲剧让人忧心。如果说,一次两次仍是个案,那么“走路死”的频发,显然不只“偶然”那么简单。无论掉进热水坑的杨女士,还是坠入百米深管道井而死的3岁男童小俊,都是这些“马路惊魂”的直接受害者。他们的死,伴随着公共安全的不确定性而来,也增加着我们的莫名恐惧——谁也不知道,当这些隐患不消除,下个遭殃的会不会是我们自己?

应该说,“走路死”的悲剧,并不具有任何必然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热力井本来是有盖子盖着,而北京的两起“走路死”事件,皆因需要施工而拿掉盖子,但疏忽了行人安全。至于路面塌陷、漏电等情形,据专家分析,也多因设计、施工、管理等缺陷所致,属于“人祸”。事故既已发生,如果有关部门想追究责任,完全可以责任到人。

但“走路死”事故一桩接一桩,迄今为止,被追究的只见经济的、民事的责任。北京市民杨二敬掉入热力井致死后,最后认定的事故原因是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没有阻止行人通行,然后便组织受害方与事故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这给人的印象是,事故责任仅限于施工单位,而无深度追溯。 [详细]

在繁华都市走路,随时都可能横祸飞来,这种意外的悲剧让人忧心。我们需要的是更多一点的安全感!因为谁也不知道,当这些隐患不消除,下个遭殃的会不会是我们自己?

人类与自然的争地运动已然从地上蔓延到地下,但对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而言,幸福感的基础就是安全,若不能脚踏实地,那一切的幸福都将成为无本之木。所以我们必须撇去意外因素的说辞,撕开城市光鲜亮丽的外表,往深层去查找原因。

策划:魏夏君 魏金露 编辑:李冉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