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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认识大领导能“捞人” 三门峡一女子诈骗950万


来源:大河报

本报三门峡讯谎称自己认识北京的“大领导”,能从监狱里“捞人”,三门峡一女子陈某以此诈骗他人950万元。2014年8月8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10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诈骗被灵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谎称自己认识北京的“大领导”,能从监狱里“捞人”,三门峡一女子陈某以此诈骗他人950万元。近日,陈某被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办案检察官告诉大河报记者,经审查,2012年9月初,陈某谎称认识北京的相关大领导,能够疏通关系,将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张某、李某等人保释出来,并保证“公安机关不放人就退款”。对此,急于救人的张某、李某等人家属,深信不疑,陆续向陈某银行卡汇款803万元,之后又从某担保公司借款450万元,交给陈某,而陈某则将上述部分钱款交给北京的吴某、娄某、冯某三人运作此事,部分款项在办事中花掉。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最终,张某等人依旧被判刑,其家属随即要求陈某退款。不想,陈某却将手机关机,躲避不见,并将北京吴某三人退还的950万元据为己有,截至案发未向被害人退还任何款项。

2014年8月8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10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诈骗被灵宝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8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某诈骗、信用卡诈骗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另外,其间陈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超过规定期限,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陈某一人犯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刑期十九年。

而此案中的北京吴某等三人,因在事情未办成后及时退还了款项,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陈某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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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旭燕]

标签:陈某 女子 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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