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在黄河科技学院举行
河南
河南 > 教育 > 大学 > 正文

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在黄河科技学院举行

3月20日上午,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在黄河科技学院举行。

出席启动仪式的有河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皇甫小雷,河南省社科联副主席李新年,河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军保。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黄河科技学院董事长胡大白,河南省教育厅原巡视员、协会会长任锋,协会监事会主席、郑州联大教育集团董事长甘宇祥,协会副会长、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理事长李海燕,协会副会长、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院长郑逢斌,协会副会长、驻马店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孟庆杰,协会副会长、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长李琼,黄河科技学院董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赵卫东,以及协会各工委理事长、秘书长出席了启动仪式。出席启动仪式的还有民办学校的代表和媒体代表百余人。

郑逢斌主持了启动仪式。河南省教育厅原巡视员、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任锋宣布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启动。

李海燕在致辞中回顾了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30年来的发展历程。她表示,在历任会长的带领下,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的领导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在会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不断壮大,形成了理事会领导下的“五委一院”,即:党建工作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学前教育工作委员会、培训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民办教育研究院。30年来,在河南省教育厅、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协会一直秉持搭建交流平台,引导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利,促进行业发展的宗旨,为政府决策建议建言,研究民办教育规律,推进民办教育创新改革,在建立和完善全省民办教育协调和自律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了全省民办教育的整体竞争力,促进了全省民办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

李海燕倡议,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守民办教育公益性的根本性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道路;要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初衷,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事业成长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要坚持行业指导和会员自愿相结合,尊重会员主体地位,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综合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要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河南日报社大河网教育主编丁赛赛作为媒体代表,向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丁赛赛表示,三十年的风雨兼程,三十年的春华秋实,协会为河南民办教育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协会始终坚守初心,站在时代的前沿,引领着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协会积极为政府、学校、社会各界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为民办教育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协会积极推动民办学校改革创新,使一批批优秀民办学校崭露头角,为河南省教育事业注入新活力。作为党报、党媒,河南日报社、大河网不仅担负着全省教育发展与建设的舆论引导职责,一直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值此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30周年之际,大河网也将通过举办教育论坛、开设专栏、发布教育新闻等方式,为民办教育提供展示教育成果、分享教育经验、探讨教育问题的平台,进一步营造河南省民办教育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期待着河南民办学校能够不断创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河南乃至全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会的民办学校代表纷纷表示,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的三十年,是我省民办教育砥砺前行、努力奋斗的三十年,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三十年,是为河南省乃至全国培养了成百上千万各级各类有用人才的三十年。民办教育协会的成立,使民办教育人有了自己的组织,自己的家园,成为全省民办教育人继往开来的力量源泉,这个日子非常值得纪念。希望协会秘书处及各工委认真策划,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一定会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更加盼望能以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为契机,发现一批特色学校,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塑造一批优秀教师,培育一批精品项目。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出彩河南贡献力量!

据悉,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1994年1月,其前身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协会,由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河南省教委(现河南省教育厅)是业务主管单位。时任河南省教委主任亓国瑞同志当选为第一任会长,胡大白、王树青、王广亚当选为副会长。1998年,胡大白担任会长和法定代表人。2005年4月,更名为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2008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连朝当选为会长;2015年换届选举,胡大白当选为会长;2020年任锋同志当选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是河南省民政厅授予的省级4A级社团组织,2016年荣获河南省民政厅首次评选的“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刚刚过去的2023年度,因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被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评为“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