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圆满完成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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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圆满完成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日前,根据《民法典》《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相关要求,河南省渑池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为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渑池县司法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在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原则、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确定了清理工作标准和要求。二是明确清理任务。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相关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起草的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司法局在各级各部门清理的同时开展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为提高清理的准确性,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先后两次征求各有关起草或者执行部门对涉及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相关意见作为确定该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在部门、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县司法局对涉及的109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逐件复核复审,确保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五是坚持应废尽废。精简文件数量是本次清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按要求做好制度建设的“减法”,对于主要内容已明显过时或实际失效的,一律修改或废止。

经过此次清理工作,该县现行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为100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为9件。(王晓亮 贾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