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联合郑州海关全力助推跨境电商B2B试点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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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联合郑州海关全力助推跨境电商B2B试点业务开展

(杨晓卉)今年以来,受国内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国际市场需求不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等叠加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受到较大冲击,国际贸易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为应对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聚力“六稳”“六保”,着力求新求变,新批设立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在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工作试点,鼓励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为助力外贸回稳提质提供重要支撑。

为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工作,7月29日上午,河南省商务厅、郑州海关联合召开河南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政策宣讲活动。

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翔、郑州海关副关长徐晓捷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电子商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有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外贸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本次活动。

据悉,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郑州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公告》明确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同时指出企业可通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两种模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徐晓捷表示,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充分借鉴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的监管改革经验,填补了海关在跨境电商B2B监管领域的政策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据了解,在改革制度设计时,中国海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一次登记、一点接入、便利通关、创新退货监管,将中国海关在跨境电商监管制度方面的领先优势向前推进,是完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提升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疫情期间,线上购物受到国外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同时疫情对供应链等环节也产生较大影响。此次跨境B2B出口新政出台,为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业务拓展渠道,使跨境电商出口卖家在‘危’中见生‘机’。”跨境电商企业代表这样告诉记者。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海关,郑州海关是怎么做的呢?“我们经过一个月紧锣密鼓的筹备,选取了首批8家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企业,完成了系统升级对接、海外仓备案等工作,于7月1日凌晨顺利启动试点业务,实现了9710、9810报关单与清单四种模式的全申报。”徐晓捷称。据统计,截至7月28日,郑州海关共受理9710、9810清单、报关单共32842票,货值6686.68万元,其中,受理9710、9810清单32833票,货值6623.95万元;受理9710、9810报关单9票,货值62.73万元。主要商品包括玩具、服装、家居用品、自行车、假发、电子配件、健身器械等,主要出口到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 

随后,高翔通报了河南省上半年跨境电商运行情况。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760.2亿元(含快递包裹),同比增长-4.6%。郑州海关共监管验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清单9807.4万票,货值10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和54%。郑州跨境电商交易额458亿元,同比增长10%,对全省跨境电商稳定发展起到关键支撑作用;洛阳、南阳综试区获批后,跨境交易额持续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0%、5%;开封、濮阳、鹤壁、漯河、平顶山等省辖市也实现同比增长。“应该说,今年以来跨境电商在逆境中有亮点。”高翔表示,“面对疫情我们千方百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举办了跨境电商云峰会,开通了中罗E线跨境电商公益直播,推动77家企业在4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83个海外仓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推动跨境电商在困境中持续向好发展。我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水平居全国前列、中西部首位,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亮点、新动力。”活动现场,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政策、通关流程。“希望大家尤其是企业代表,通过这次政策宣讲,能够详细了解监管试点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要充分利用和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协调推动郑州、洛阳、南阳三个综试区联动发展、竞相发展,引领带动全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高翔说。(来源:国际商报河南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