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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职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破格评高级职称要符合这些条件


来源:郑州晚报

原标题:我省中职教师职称评定出新规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明确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对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分类评价,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自主评审结果不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办学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评审单位可制定单位评价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件规定的全省标准。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

破格评高级职称要符合这些条件

关于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的规定,通知明确,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教学效果显著,育人成绩突出,并获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讲课答辩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且居同学科组人员前10%。

除特殊规定外,符合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和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相应水平。

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竞赛)一等奖;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主持完成并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中小学教师去职高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办理过渡手续后,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级职称。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

申报人应按照现从事专业(学科)申报相应专业(学科)的职称。除外语、医学、音乐、美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科)外,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学科)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职称。(郑报全媒体记者李娜)

[责任编辑: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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