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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店内扒窃!盗取资金被抓获......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近日,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濮城派出所、王楼派出所,侦破一起商店内的盗窃案件,抓获盗窃嫌疑人董某,追回被盗资金1000余元。3月15日,濮城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闫某报警称,其带着家人在辖区某服装店买衣服

近日,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濮城派出所、王楼派出所,侦破一起商店内的盗窃案件,抓获盗窃嫌疑人董某,追回被盗资金1000余元。

3月15日,濮城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闫某报警称,其带着家人在辖区某服装店买衣服时,发现放在衣兜里面的1100元钱不见了,于是向派出所报警。这种在街头商店实施盗窃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必须从严从快惩处,还辖区群众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接警后,派出所立即联合刑警大队开展侦查,通过调取商店的视频监控,民警成功采集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与作案车辆,经过进一步侦查,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刑警大队立即联合王楼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董某。经审讯,董某对自己在该服装店内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将赃款退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察蜀黍提醒:外出期间,看管好随身财物,你的一时疏忽,给予窃贼莫大的“幸福”

一、钱款如要随身携带,应将钱款和其他物品混杂放置在包袋内,并将其挂在身前。

二、携带现金较多时,应分散放置,并记住现款特征,以便必要时能及时辩认。

三、不要在公共场所翻弄钱款,不要将钱款放在外衣口袋和裤子的插袋里。

四、随身携带钱款应放在尽量不被他人看见和摸到的位置。

五、乘坐公交车,把暂不使用的钱款放在内衣口袋或包袋内,扣好钮扣和拉链等。

现在濮阳各个行业都在复工中,小偷也开始“工作”了,大家出去逛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口袋里的财物,不要把自己的手机和财物放到明显的地方,让小偷得逞。平时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以免受到法律的惩罚。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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