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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协委员李花建议:要进一步规范和治理“校园贷”现象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不良“校园贷”“套路贷”因受害者多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不良“校园贷”“套路贷”因受害者多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国家教育部近期也发文指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就是一些非法机构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校园贷”最后变成“青春债”。

从目前情况来看,不良“校园贷”的门槛较低,容易让大学生群体“中招儿”。大学生群体容易接触到“校园贷”并被欺骗,主要有以下原因:“校园贷”往往不需要“面签”,也不需要担保人提供书面保证,取得贷款后,也不控制贷款用途。大学生凭借身份证、学信网公证信息、学生证等即可获取贷款,贷款门槛较低。大学生群体金融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容易上当受骗。受利益驱使,部分大学生自己也成为“校园贷”的推手。正规、合法、合理的校园信用贷款太少,不能满足大学学生群体合理金融消费的需要。

基于以上情况,河南省政协委员李花提出建议,要进一步规范和治理“校园贷”现象,具体建议如下:

高校应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大学生进行合理合法的信贷消费,帮助大学生学习一定的金融知识、提高金融安全意识、确保自身个人征信安全,同时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陷入不良“校园贷”。

建议银行加大正规金融服务主动供给,积极创新校园金融产品运行模式。按照“小额、方便、快捷、高效”原则,探索建立动态、持续、完善的校园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体系。

银行对合法合规的“校园贷”产品进行公示,高校要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一定程度的掌握学生“校园贷”基本情况,并有一定的预警机制,防止学生陷入“套路贷”。

大力探索建立省内大学生信贷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校园金融服务产品推广力度。(闫绘)

[责任编辑: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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