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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双一流学生就业受歧视?国家出手了,18个字!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禁止将“双一流”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门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禁止将“双一流”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门槛!

部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比较大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具体举措中,大学毕业生是非常重要的群体。当前我国已经发展到“中等收入”阶段,这个阶段最主要的失业风险并不是“总量失业”,而是“结构性失业”;最主要的风险人群并不是一般体力劳动者,而是大学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

他注意到,现在社会对建筑工人等一般体力劳动者的需求依然很旺盛,有的地方还不太容易招到人,有些建筑工人还能实现月薪上万。而不少大学生则面临着艰难的就业选择。

他指出,这种“结构性失业”风险比“总量失业风险”更难解决,因为后者可以靠提高经济增长速度来解决,而前者的解决方法不能只是提高经济增速,还取决于就业人群的需求端和供给端。

非“双一流”就业被歧视?

委员建议:禁止!

据澎湃新闻报道,自2017年教育部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以来,“双一流”已然继“985”、“211”后,悄然成为人才选聘的新标准。

对此,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建议,禁止将“双一流”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门槛。

施卫东表示,根据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有高校数量2914所,其中原211、985和“双一流”高校仅占总数的3.4%,而这些高校大学生数量之和仅占全国高校大学生总数的不足8%。因此,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专门人才仍然是非“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

施卫东表示,当前多地以“一刀切”的方式在政策制定中只关注“双一流”高校;多地机关仅仅面向“双一流”高校招纳毕业生作为党政储备人才,拒绝了其他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平竞争;多地政府仅仅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人才绿色通道等方面设计各种优惠措施,剥夺了其他优秀人才享有良好待遇的权利。

施卫东认为,其结果是,在用人单位表现平平甚至较差的一些毕业生,仅仅是因为他(她)是“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都能享受到非常可观的政府资助,而一些表现优秀、更受重用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却在购房优惠、租房补贴、生活补助等多方面被当地政策所忽视,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上的“公平感”与“获得感”。

施卫东说,“双一流”高校主要是针对办学治校能力和某些学科专业的评价,不是毕业生就业胜任力的评价。且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学科专业都是高水平。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毕业生都是一流人才。

性别歧视也屡禁不止?

政府工作报告:不可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网友点赞,给力!

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通知》称,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屡禁不止。《通知》规定,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的话题当时也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有网友为此点赞,“这次做得赞”↓↓↓

但也有网友担心实际监督和执行起来难度不小↓↓↓

网友:要乐观看待这个问题↓↓↓

(综合来源于中青在线、澎湃新闻网、河南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郭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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