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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郑州有序推进


来源:郑州日报

2018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攻坚年。这一年,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市实现有序推进:机构设立、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清查建库、入户调查、质量核查、组织创新等各项工作井井有条、顺利开展。

原标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市有序推进

2018年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攻坚年。这一年,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市实现有序推进:机构设立、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清查建库、入户调查、质量核查、组织创新等各项工作井井有条、顺利开展。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全部完成,将历时三年时间。此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为郑州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通过此次普查,有助于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及各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此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2017年是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是全面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阶段,实施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建设普查信息系统,开展普查宣传,完成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入户调查,组织数据填报、录入、审核、汇总和分析等工作。2019年是成果总结与发布阶段。

未雨绸缪保驾普查工作开展

为保证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我市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健全普查机构,严格选聘“两员”。我市全面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后,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环保、统计、农委、水务、畜牧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和《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严格落实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制度、月例会制度,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环保、农业、水务、畜牧等牵头部门定期互通情况,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其他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也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标准要求,精细推进工作落实。

全市共选聘“两员”3837名,其中普查员3208名,普查指导员629名。为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普查质量。郑州市普查办下发《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度市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明确培训内容和频次,并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进行培训,尽可能扩大培训范围。全市采取市县分级培训和现场培训等方式,组织了多场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分别组织了全市普查办人员清查技术规定培训,普查指导员普查清查技术规定解读、培训和考试,入户调查阶段培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工作培训,全市普查工作培训,报表制度培训及现场推进会等。

2018年,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多达1万人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的提升。

周密部署清查核查有序推进

全面开展清查,完成清查建库。为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我市对辖区内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等建立了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全市最终确定普查小区代码3042个;经认真筛选,建立生活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伴生放射性矿等污染源库,含生活源锅炉使用单位446家(811台)、工业企业1261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617家、入河排污口349个、伴生放射性矿企业195家。

开展入户调查,扩大普查战果。在入户调查阶段,为理顺各类源的报表制度、发现填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全市普查报表培训效果,市普查办组织技术骨干分组对巩义市和登封市普查小区开展了试填试报工作。利用试填试报指导全面入户调查工作。

我市入户调查工作于2018年10月1日全面铺开。各县(市)区普查办提前通知普查对象准备报表填报所需佐证材料,同时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采取“入户一家、填报一家”和“集中指导、入户复核”等方式进行报表填报。对于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内部讨论、总结上报等方式及时沟通解决。

截至2018年底,已经完成所有源纸质报表的填报工作和数据录入专网工作。共完成12918家工业企业、22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25台生活源锅炉、350个入河(海)排污口、165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95家伴生放射性矿企业、5289家行政村/社区燃煤使用情况及生活污染基本信息、654家移动源入户调查和报表填报及各类综合性报表的填报。与清查底库数据相比,工业企业新增了30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11家、生活源锅炉增加了14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5家、入河排污口增加1个。

核查督查护航普查工作质量

开展质量核查,保证普查质量。在清查阶段,市普查办抽调县(市)区普查办工作人员组成4个核查组,于7月3日至7月7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清查质量核查。核查组根据16个县(市)区上报的清查结果,每个县(市)区随机选取2个乡镇(街道)作为核查区域开展核查并形成了核查报告。在7月10日召开的全市清查阶段质量核查反馈会上,通报了核查中有关清查表填写、“两员”管理、企业漏查、底册整理、部门协调、规模化畜禽养殖清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清查建库不重不漏、各类源基本信息真实可靠。

入户调查阶段,市普查办联合市级第三方分组分批次对16个县(市)区入户调查工作开展质量检查。自10月中旬以来,市普查办对16个县(市)区入户调查工作进行了3个批次的入户普查质量检查,每批次的4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的重点普查小区和国、省、市控重点源入户调查及填报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均采用现场询问、查看报表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针对入户调查工作进度、报表填报质量情况、企业现场生产治污设施填报情况、提供佐证材料落实情况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结果定期在全市普查工作推进会上进行讲评,并对检查中出现错误较多的县(市)区普查办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批评。通过入户调查质量检查,在提高入户调查工作进度的同时也提高了入户调查工作的质量。

数据审核与汇总阶段,市普查办联合市级第三方分组分批次对16个县(市)区普查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抽样审核。自11月10日以来,市普查办对16个县(市)区各类源报表填报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核,检查组主要对县、区提供的重点普查小区和国、省、市控重点源报表填报情况进行现场审核。检查均采用现场询问、查看报表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针对报表填报质量情况、企业现场生产治污设施填报情况、提供佐证材料落实情况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抽样审核情况,针对各县、区报表审核情况共编制了10期关于普查数据现场审核情况的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下发至各县、区。

多措并举确保普查数据真实

开展数据审核,提高报表填报质量。为了进一步发现各县(市)区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中的技术难题进行讨论和解决,提高报表填报质量,市普查办于12月20日至12月21日组织了集中审核。集中审核首先对相关方案和《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层表式审核细则》进行了解读、并对excel软件集中审核方法进行了演示。随后从郑州市各县(市)区普查办及第三方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审核小组,采取分组、分源、交叉互审的方式,开展数据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汇总,并反馈给对应县(市)区普查办,县(市)区普查办对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修改完善。通过此次集中审核,促进了各县(市)区普查办交流,对下一步审核工作的开展进行深入探讨。

在保障普查数据成果质量的前提下,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中采取“倒推时间节点+普查对象预填报+普查员及第三方技术力量现场指导”的方式,按照“多来源、多岗位”混编的方法,将环境监察支队和第三方技术单位编成工作小组,发挥长处,优势互补,把“企业不主动配合、提供资料不全面”等问题靠前解决,提高效率的同时保障质量。

强化工作督查,推动普查工作开展。郑州市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督导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普查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进度滞后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确保普查工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在入户调查阶段,市普查办采取网络调度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调度和督查指导工作。针对全面入户调查阶段工作特点,设计专门的技术调度表,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报表填报和入户核查情况进行日调度,及时了解入户调查工作进度,并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自2018年10月8日起每周对16个县(市)区分4组开展现场督导。通过第一轮次的全面督导,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开展方法、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在周例会上及时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安排、推广和反馈。截至目前,共发布了45期关于全市入户调查情况通报,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县(市)区下发了普查工作督办函。

现场抽样核查,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入户调查阶段结束后,市普查办持续加码加量不放松质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号)要求,以第三方技术单位为主体力量,从11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数据现场抽样核查工作,以各县(市)区上报的全部报表为抽样对象,同时加强对重点普查小区内污染源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数据复核,采取数据分源、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各县(市)区10%的报表,量化考核入户调查的数据采集差错率和遗漏率,重点审核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对于数据明显不合理的,追本溯源,核实源头调查数据。考核结果作为评估各(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为“差”的,要按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核查中发现存在系统性差错及漏填漏报、情况严重的必须限期推倒重来,对逾期未完成有关要求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和专项督查。

建立答疑渠道,及时解决难点疑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常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解决普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和疑难杂症,降低后期数据审核汇总的差错率,市普查与各县区普查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交流渠道,采取周调度和日调度相结合调查制度方式,及时汇总各区县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导、电子邮箱及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多渠道进行答疑,并通过双方双向的沟通交流,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工作中总结反馈的良好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进行整理,及时传达各区县。

创新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总动员

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和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污染源普查,认真策划形式新颖的报道和社会宣传活动。普查过程中,坚持“紧贴实际、宣传先行、扎实有效”的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普查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分阶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清查阶段,郑州市向普查对象发放《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各县(市)区利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页,宣传条幅、LED等方式,开展污染源普查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宣传活动。入户调查阶段,郑州市创新宣传形式,制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片在郑州电视台《郑州新闻》黄金档播出;推选张雪华、李冰等五位普查指导员为郑州市普查标兵,号召全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地普查办还联合当地街道办事处,深入社区组织群众表演了小品、舞蹈、歌唱等节目,营造了浓厚的普查氛围。

2019年工作重点

组织开展污染物产排量核算。在夯实入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各县级普查办开展入户调查企业的污染物产排量数据的核算工作。利用企业提供的各类基础数据和资料,结合各个排放口的监测数据和国家给出的各行业产排污系数对企业污染物产排量进行核算。市普查办将派出技术人员在核算期间全程给予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持续开展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作为推进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方式,全市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强化,重点对入户数据采集和数据核算质量及进度进行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同时,不断优化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的工作方式和程序,随着工作进度,将采取灵活机动且更加有效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坚持污染普查推进会制度,对工作督查和质量核查的结果在推进会上进行总结和讲评,并在全市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有效全面推进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利用普查数据进行成果集成。按照国务院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求,2019年要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市普查办将提前谋划成果集成工作,做到国家对污染源普查形成污染源“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的要求。夯实污染物产排数据,使政府切实能够掌握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郑州市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落实污染源定位功能,形成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能够体现全市污染源的空间排放信息;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这些成果将为建立全市和区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绘制风险源地图、开展环境质量和风险预警预报提供直接支持,为完善排污许可制度,优化环境税核算,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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