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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警方回应“母女病房遭辱”举报:嫌疑人已被拘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河南鄢陵警方回应“母女病房遭辱”举报:嫌疑人已被拘针对河南省鄢陵县某校女学生反映其和母亲二人在医院病房疑遭交警队执法人员刑讯、猥亵一事,鄢陵警方10日回应称,嫌疑人潘某

原标题:河南鄢陵警方回应“母女病房遭辱”举报:嫌疑人已被拘

针对河南省鄢陵县某校女学生反映其和母亲二人在医院病房疑遭交警队执法人员刑讯、猥亵一事,鄢陵警方10日回应称,嫌疑人潘某某系同院住院病人,与被爆交警队有关负责人无关。目前,潘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和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警方依法拘留。

1月5日,一名自称河南省鄢陵县某校女学生的网友在论坛发贴爆料,称其母遭报复被制造车祸谋杀,侥幸生还。后当地交警部门疑似在办理其母亲车祸案时,前往执行人员连续十余天在其母亲病房用生殖器对母女二人实施猥亵,并逼迫该女生脱衣后强行猥亵。贴文称,母女二人如若不从,对方便暴打病床上的母亲和两个七岁的弟弟致口鼻流血。爆料者还称,鄢陵县交警队张姓负责人徇私枉法、非法办案,销毁其母亲的伤残鉴定书。

上述这条题为“一个小女生的声音”贴子在发出后,连日来引发极大关注和热议。不少网民留言对小女生一家的遭遇表示同情、怜悯,并纷纷指责施暴者行为发指、惨绝人寰。随后,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获悉此消息后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

那么,事情原委到底怎样,这篇贴文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10日,鄢陵县公安局就此事向记者发来一份调查通报,全文称, 2017年4月30日22时40分许,张某某(男,汉族,30岁)驾驶小型轿车与刘某丽(女,汉族,38岁)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刘某丽受伤。鄢陵县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查取证,于5月16日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丽无事故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刘某丽应当到鄢陵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刘某丽及家人不依法到法院起诉,多次到县公安局信访,经民警多次协调,刘某丽在医院治疗费用由张某某垫付承担。2018年3月份,县交警大队民警及县人民医院医生,抬着刘某丽到许昌市伤残评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刘某丽拒不配合。

同年5月中旬,鄢陵县公安局信访科民警、交警大队民警以及医院医生,再次抬着刘某丽到许昌市做伤残鉴定,并告知其伤残鉴定费用由公安局先行垫付,刘某丽再次拒绝鉴定检查。由于刘某丽的不配合,至今其伤残鉴定结论无法作出。

通报称,有关刘某丽称其在鄢陵县中医院住院期间被猥亵殴打,并附有视频和截图的情况,县公安局指派安陵中心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民警多次与其联系并上门调查,刘某丽均不配合调查取证。并且,刘某丽治疗期间拒绝医生出院的建议,致使其滞留医院长达19个月之久。刘某丽为独享病房而与医院安排的病人潘某某发生矛盾,两人纠纷不断。

目前,潘某某已涉嫌故意伤害和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被鄢陵县公安局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查证潘某某与鄢陵县交警大队张某顺无任何关系,帖文所讲严重失实。

针对爆料者称其母车祸系遭人报复谋害的反映,鄢陵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经过调查,确认此起交通事故不是报复行为。

[责任编辑:赵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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