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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铁腕”执行 多措并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9月14日,在河南省睢县法院执行法官申震的见证下,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并顺利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至此,一起一波三折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法官步步为营、多管齐下的举措下,经过坚

近日,在河南省睢县法院执行法官申震的见证下,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以房抵债的和解协议,并顺利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至此,一起一波三折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法官步步为营、多管齐下的举措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成功执结。

2016年12月16日,刘某向王某借365000元现金,并出具了借条。借款逾期后,刘某只偿还了15000元,下余350000元却迟迟不还。王某多次催要,刘某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王某无奈,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5月28日判决刘某偿还王某借款350000元。后刘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还。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刘某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接到通知后,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而与承办法官“失联”了,找不到人,手机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为了打破僵局,法院立即向社会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张贴在刘某家门口及其村庄人口集聚处,并将“悬赏公告”在微信朋友圈上转发扩散。

悬赏公告发布后不久,刘某主动现身睢县法院,强烈要求法院撤销悬赏,却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申震耐心劝解,向其名理释法,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地制裁。在劝说无效下,法院依法将刘某拘留。在拘留所里,刘某依然不知悔改,甚至心存侥幸。待拘留十五日期满后,鉴于刘某仍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决定再次对其拘留十五日。刘某见法院动了真格,顿时傻了眼。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主动提出自己手里有套小产权房子,愿意以房抵债,来清偿债务,请求申法官帮忙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在申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王某谅解了刘某,同意刘某以房抵债清偿所有债务。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司法拘留。此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欠债不还,不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被执行人一定要正视自己的责任,勇于担当,不能逃避。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睢县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铁腕”执行,步步为营、多措并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供稿:褚莉莉)

[责任编辑:赵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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