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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将启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昨日,从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5日起,焦作市启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焦作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

昨日,从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5日起,焦作市启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焦作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的倍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扶贫作用,2018年起,支持建档立卡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贷款期限和往年一样,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在高中期间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贷款的学生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7月15起,符合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和家长,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方便办理贷款学生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服务热线(0391)2992825、3750097,接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咨询。(综合信息来源于焦作日报)

[责任编辑:赵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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