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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社厅公布16项措施 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5月28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会,传达全国全省就业、社保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5月28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会,传达全国全省就业、社保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推进会现场

会议公布了《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及举措16条》,围绕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培训扶贫、加强助企扶贫、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等方面,全力做好脱贫工作。

【转移就业脱贫】

新增9.6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四送”活动,2018年开展“春风行动”1400场次、“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160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9.6万人、累计达到110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

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实名制”

做实做准农村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台账。进一步核准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坚持每月更新、动态管理,确保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培训情况、享受政策情况实现“实名制”管理。

全年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

强化培训扶贫。2018年,全省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确保未实现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县市外省内参加培训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积极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对于接受技工院校职业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技能培训补助,确保每名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国家免学费、助学金。

建设超200个就业扶贫基地

加强助企扶贫工作。各地要选择一批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2018年,每个贫困县建设就业扶贫基地不少于3个,全省建设就业扶贫基地200个以上。

安排失业保险基金1个亿

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助力脱贫攻坚力度,2018年全省安排失业保险基金1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助企扶贫、就业扶贫、创业扶贫、培训扶贫等工作。

贫困县建设20个劳动者培训基地

加强资金和项目倾斜。就业补助资金向贫困县倾斜,总额度不低于2017年度水平。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人数和金额高于2017年度水平。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向贫困县倾斜,2018年拟投入8000万元在20个贫困县建设20个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

3723个贫困村集中开发公益性岗位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2018年,全省3723个未脱贫贫困村每村至少新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兼职或专职负责就业岗位信息的收集发布,帮助当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社会保障扶贫】

221.4万名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加强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工作,推动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促进221.4万名未脱贫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高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在原80元基础上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98元。及时完成年满60周岁贫困人口基本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年满60周岁参保贫困人口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调高

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达到490元。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门诊病种由原来10种增加到27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8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31元增加到51元。

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

对农村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方面实行政策倾斜,2018年起,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由15000元降至7500 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85%、95%,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60元增加到86元。

大病保障“一站式”结算

“一站式”结算工作。在2017年4502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确保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贫困地区人事人才支持】

贫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倾斜

引导和鼓励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在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实行“四放宽、三倾斜、一减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

其中,“四放宽”包括放宽年龄、学历、专业以及开考比例。“三倾斜”包括:一是招聘对象向本土人员倾斜。二是岗位设置向基层倾斜,适当提高贫困县乡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三是就业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倾斜。“一减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免于交纳报考、面试、体检等费用。

“三支一扶”招募名额增加

2018年,全省“三支一扶”招募名额由800名增加到1000名,新增200名招募名额主要用于贫困县。配合做好特岗教师、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才招聘工作。

【深度贫困地区支持】

新建49个基层乡镇服务站

加强深度贫困县基层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卢氏县、嵩县、淅川县、台前县的县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县级服务中心1个、乡镇服务站(所)49个。

【人社扶贫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全面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8〕16号)。各地要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项整改措施。

加强扶贫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事人才扶贫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做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配合做好扶贫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要政策措施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责任编辑: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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